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第7章 取消無產階級專政

“無產階級專政”概念的曆史,它與民主的關係以及法國共產黨的決定

……如果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新聞界,沒有不受阻撓的社團和集會生活,人民群眾更廣泛的統治將是完全不可想象的,這是明顯的、不爭的事實。

羅莎·盧森堡(1918年)[1]

法國共產黨領導人決定放棄過時的“無產階級專政”概念,這使得有關馬克思主義理論組成部分的討論煥發出新的生機。法國最負盛名的兩位馬克思主義思想家路易·阿爾都塞和亨利·列斐伏爾都對這一決定進行了批判,隻不過阿爾都塞是“從內部”、而1957年退黨的列斐伏爾是“從外部”展開了這一批判。如果不回溯曆史,我們既不能理解對這樣一個背負深重意義同時亦是沉重負擔的概念的拋棄行為,亦不能理解對這種拋棄行為所做的批判。

在1848年的《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闡釋說:“在敘述無產階級發展的最一般的階段的時候,我們循序探討了現存社會內部或多或少隱蔽著的國內戰爭,直到這個戰爭爆發為公開的革命,無產階級用暴力推翻資產階級而建立自己的統治。”[2]幾頁後,他把無產階級實現這場勝利應當采取的方式方法稱為“爭得民主”[3]。與幾乎所有的同代人一樣,馬克思在1848年的出發點依然是:在引進普遍相同的選舉權的條件下,工人階級不久之後取得政治勝利將是不可避免的。那時,通過這種方式而獲得的階級統治將致力於:“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裏,並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4]

顯然,對1848年的馬克思來說,爭得民主與建立無產階級的階級統治是完全一致的。在他看來,調查民主製是實現資產階級階級利益的典型手段,而普遍選舉權則是無產階級贏得勝利的前提條件。但是,這一信念由於路易·波拿巴大選獲勝以及法蘭西第二帝國的成立而變得飄搖不定了。1871年,馬克思在對法蘭西內戰所做的詳細闡述中,根據最新經驗修正了自己的觀點。雖然對他而言,無產階級統治與爭得民主始終是一致的,但是現在,廢除獨立的官僚機構(軍隊、警察、管理機構、司法)及其對被選舉出來、隨時可以被選民解除的巴黎公社各個機構(乃至全國的類似機構)的隸屬關係,又作為具體特征補充了進來。如果說,資產階級——正像馬克思曾經認為的——尚且能用愷撒主義式的官僚主義專製形式來維護其統治,那麽無產階級則將摧毀全部“舊的國家機器”,並用消除官僚主義的全新的直接民主取而代之。對他來說,公社國家是“最終被發現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治形式”:“這次革命的對象……是國家本身這個社會的超自然怪胎。這次革命是人民……重新掌握自己的社會生活的行動。它不是為了把國家政權從統治階級這一集團轉給另一集團而進行的革命,它是為了粉碎這個階級統治的凶惡機器本身而進行的革命。”[5]馬克思認為,公社憲法決不能取消階級鬥爭,而是隻允許階級鬥爭“能夠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經曆它的幾個不同階段……”[6]因此,在馬克思看來,公社憲法允許無產階級在最有利的條件下把階級鬥爭勝利地進行到底,並且以社會主義為方向來改造社會。在《哥達綱領批判》中,他也把這個發展階段明確地稱為“無產階級專政”:“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隻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