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沒有寫完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隻對一些概念(或範疇)和社會現實進行了大量討論,在這些概念中就能發現社會現實觀念的表現形式。這部影響巨大的著作是由卡爾·考茨基(Karl Kaustky)在1903年正式出版的,但是它被大多數盎格魯—撒克遜世界研究馬克思主義的學者忽視了。這是不公正的。[1]我們在這裏得以知曉,“在研究經濟範疇的發展時,正如在研究任何曆史科學、社會科學時一樣,應當時刻把握住:無論在現實中或在頭腦中,主體——這裏是現代資產階級社會——都是既定的;因而範疇表現這個一定社會即這個主體的存在形式、存在規定、常常隻是個別的側麵”[2]。主體與範疇之間的區分是對如下事實的大致認可,即我們關於現實世界的知識是以建構用於思考它的概念為中介的;就我們對它的了解而言,我們與現實的聯係隻不過是與一種概念化的現實相聯係而已。
馬克思的論述中非比尋常的是他在範疇與社會之間所設定的特殊關係。這些範疇被認為是它們自己主體的“形式”、“規定”和“側麵”,而不僅僅是一種描述作為承載著部分事件的中立工具的資本主義的手段。或者,正如他在這個《導言》的其他地方所說的,資產階級社會這些範疇是“表現它的各種關係的範疇以及對於它的結構的理解”[3]。也就是說,這些範疇體現了應用它們時所需要的必要現實條件,但這些條件是有意義的、係統化了的和被充分理解的條件。這不僅僅是一個被限定的範疇能夠被用來描述什麽的問題,曆史事件本身也被認為是這些概念的一部分。馬克思下麵的這個論斷非常明顯地表明了這一點,他指出:“最簡單的經濟範疇,如交換價值,是以人口即在一定關係中進行生產的人口為前提的;也是以某種家庭、公社或國家等為前提的。交換價值隻能作為一個具體的、生動的既定整體的抽象的單方麵的關係而存在。”[4](重點是我所強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