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對馬克思社會現實觀的所有要素而言,關係是不能化約的最小單位。這的確是我們在理解馬克思主義時所遇到的困難之關鍵所在,因為馬克思主義的主體不僅僅是社會,而且是“在關係中”進行考察的社會。資本、勞動、價值和商品等都被理解為關係,它們就包含於自身之中;它們被看成某個整體內部相對完整的組成要素,作為整體的一部分,我們一般認為它們具有外部聯係。從本質上講,我們所關注的焦點已發生變化,從考察相關的獨立要素變成了考察每個相關要素互相聯係的具體方式,並把這種聯係當成其概念所表達的含義的一部分來進行理解。這種考察不是要取消每個要素的核心觀念,而是要把這種核心觀念本身當作關係的集合來看待。

根據一般觀點,一個社會要素與其他相關的社會要素在邏輯上是相互獨立的。它們之間是偶然聯係而非必然聯係;它們可能是某種不會影響其他相關社會要素之重要特征的極為不同的東西,如果這一特征屬於其中的某個要素,那麽它與其他要素就是毫不相幹的。所以這種觀點繼而論證道,拋開與其他要素之間的關係,人們能夠在邏輯上思考任何現存的社會要素。馬克思認為,這種關係與每個要素間內在地聯係在一起(它們是本體論性質的關係),所以,當一個重要的關係發生變化時,要素本身也就改變了:它變成了其他的東西。它的現象和/或功能對它而言已經發生了充分的變化,那麽就需要一個新的概念。因此,舉例說明,如果雇傭勞動消失了,即是說,如果工人與資本的關係發生了根本改變,那麽,資本就不會再存在了。自然,反過來也是正確的。馬克思把“一旦沒有資本,也就不再有雇傭勞動了”宣布為“同義反複”[14]。因此,馬克斯·赫希(Max Hirsch)指出,如果“資本”被定義為“剝削手段和勞動者的服從”,那麽,農民自己擁有並使用的機器就不會成為資本;但是,如果這個農民雇傭了一個人來操作它,它就成了資本。[15]顯然赫希是正確的。與其說這一看似矛盾的論點是一種明顯的批評(這是赫希的目的),毋寧說它隻不過闡明了資本作為一種社會關係所具有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