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直到這裏,我們的討論一直限定在通常被認為是資本、勞動、階級等這樣的社會要素範圍內,但馬克思對它們的解釋顯然與眾不同。然而,為了找到一個有利的角度,以便能夠對資本主義這種各個部分有機聯係在一起的係統進行分析考察,馬克思有時不得不創造新的部分。這完全是一個為特定目的用不同方式在頭腦中對整體進行劃分的問題。實際上,其結果就是形成一個新的社會要素,一個借以思考和論述社會的新單位。或許以這種方式創造的最重要的新社會單位是“生產關係”,它的核心在於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之間複雜的相互作用關係;另一個是“剩餘價值”。這兩種關係在馬克思的著作中的地位最重要。

當我們考慮到多數資產階級經濟學家關注對象的局限性時,把生產關係當作研究主題的新穎性就變得非常明顯了。前者感興趣的是研究(更具體地說是衡量)“經濟”這個被人為地與其他部門分割開來的生活部門是如何運轉的,至於它與被看作目的和手段的人之間的必然聯係則很少得到研究。

在一個人們通過等價物的交換來獲得他們需要的東西的社會中正在從事的是哪種生產活動?在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宗教生活、社會生活中,哪種生活類型推動了這種交換,它反過來又如何推動了這些生活類型?這些問題超出了資產階級經濟學的研究範圍,但完全處在馬克思的研究範圍之內。例如,他在《資本論》第1卷中告訴我們,他想考察“為什麽勞動表現為價值,用勞動時間計算的勞動量表現為勞動產品的價值量?”[31](重點是我強調的)這實際上是一個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想描述的具體“經濟”形式如何產生、如何盡可能維持自身存在的問題。通過把自己的主體概括為“生產關係”這樣一個包含了主要過程的聯合體(一個過程是集中於這種集合的一個要素),馬克思很容易地解決了這一普遍存在的難題。他研究的結果——《資本論》——恰當地說,並不是一部經濟學專著,而是——正如許多讀者已經注意到的——一部有關社會實踐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