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第3章 內在關係哲學

馬克思在學術上關注的是資本主義,而且在研究這一社會的過程中他自然而然地運用了社會關係,他的術語表反映了他所揭示的現實社會聯係。然而,仍然有一些內容需要解釋,即馬克思怎麽能夠把社會要素當作涉及的物質對象的關係來看待。因為在他的討論中,機器、生產出的實際物品、工人的人格身份等,都是這種或那種社會關係的構成要素。例如,我們了解到,“資本,別的不說,也是生產工具,也是過去的、客體化了的勞動”[1]。按照先前給出的定義,每個這樣的構成要素本身也是一種關係。進一步推論即馬克思把事物當成關係。除非這個結論能夠得到辯護,否則,我所給出的關於社會關係的解釋將不得不進行徹底改變。通過集中起來的相關證據,並追溯馬克思實踐在廣義上的哲學史上的地位,我將在這一章盡力提供這種辯護。

多數現代的思想家會堅持認為,正如離開關係就不可能有事物一樣,離開事物也不可能有關係。按照這種“常識”,事物是構成一種關係的基本要素,而它們自己卻不能被化約為關係。然而,隻有在馬克思正在做的事被歪曲成把關於關係的術語化約成了居於事物之間的東西時,這種反對意見才是指向他的。但是馬克思正在做的事並非試圖將“在……之間”和“在一起”具體化。相反,正如我們在前一章中所看到的,“關係”本身的意義就已經被大大拓展,涵蓋了與之相關聯的東西,因此,這兩個詞語都可以用來表達在它們獨特的聯係中所包括的含義。

沒有人否認,事物是因為與其他事物之間的時空聯係而出現並發揮作用的,這些事物就包括把人看作一個具有肉體和社會需要的生物。把事物作為關係來考察,僅僅是為了使事物本身存在的這種相互依存成為——正如我們在馬克思處理社會要素時所看到的那樣——其內在的一部分。因此,我麵前的這本書就表達了,並因此按照這種模式合理地包含了源自下麵這一事實的一切內容,這個事實就是,我房間中有一盞能夠讓我了解社會實踐和社會製度的明燈,而正是我們社會中的實踐和製度使這種獨特的工作成為可能。事物的存在條件被認為就是它是其所是的一部分,並且通過它是此物而非彼物這一事實得到了充分說明。在思想史上,每一種新思想必然是對舊思想的升華改造,這種觀點一般被看作內在關係哲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