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辯證法與馬克思的資本論

第10章 誰的理性?誰的革命?

有一個大寫字母“R”的“理性”(Reason)一詞沒有什麽作用,它不進行鬥爭,不產生行動、爭論、解釋或證明。理性被物質主體(material subject)運用,正是物質主體才進行思考、行動等,並且它的理性在思想中和實際中被其他理性存在者所評定。因此這裏產生的哲學問題不僅是由邏輯所處理的形式上的問題,而且也是本體論的問題,後者關乎能夠進行思考的存在者之本質和處境或從誰的立場來運用理性(例如我認為馬克思從無產階級立場進行思考),以及他們與其他這些主體的關係。在這裏,我關注的是提出特別敏感問題的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也就是說,我關注的是確認能夠理性地決定做什麽的物質主體的問題。問對我們(us)而言做什麽是理性的,和問對我(me)而言做什麽是理性的,是否同等明智或同等不明智?這個問題的衍生問題將在有關社會主義建設的例子中予以討論。首先,我會審視一下個人不得不在一係列社會製度(institu-tion)中行動的情況。我認為,無論在哪裏,如果與製度(system)相一致的規則與對社會中弱勢群體的基本自我確證相衝突,且它隻能在最低程度上不確定地滿足弱勢群體的需要,那麽,理性就根本不能言說(reason cannot speak with a single voice)。這種製度也許會被認作“非理性的”。所以接下來我將提出關於作為整體(whole)的製度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的判斷——這種判斷與關於在其中被定義的行動的合理性(the rationality of acts)的判斷相對立——這個問題。通過區分具體理性和抽象理性,我認為,這種(總體的)立場僅僅在與階級主體實踐的統一中才是理性的。我將思考賦予革命階級的利益和實踐以曆史形式和有效性的諸條件。最後我將談談確保其階級認同(class identity)的諸中介。

個人與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