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越流俗的生存觀念
“生存”看起來似乎是一個再熟悉不過的字眼:“生存”與“死亡”相對應,其意義不外乎就是“活著”。但為什麽是或隻能是“活著”?人“活著”與動物“活著”有什麽區別?人應該怎樣“活著”?我們雖然經常在思考這類問題,但大都是在人生哲學及價值哲學意義上進行的,很少與“生存”聯係在一起。盡管西方生存哲學一再強調“生存”(existenz)是“超出去活”、“走出去活”(standing out)。但是,“事實本身”好像很清楚:所有的有生命的動物都在“活著”,人即使有截然不同的“活法”,但那都是屬於人的生存意義並且一般都是由一些聽起來很“文化”(諸如曆史、價值、意義、自由、平等、神聖、真、善、美等)的詞去描述的。至於“生存”,似乎已經在被懸置了生存意義並被“固定”於一般生命物的“存活”的論域內使用的。
詞的意義顯示著某種觀念的在場,人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生存”觀源於人們的日常觀念並具有廣泛的社會認同性。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生存觀念是一成不變的。第一,從觀念的自身演進而言,在人的意義及價值成為哲學的當然主題的前提下,對人的意義與價值的領會本身竟不能融匯為或難以融匯為生存理解,本身就表征著這一所謂人學時代的缺憾。因為在筆者看來,作為一種自我意識的生存觀念必然蘊含從一般物的生存向人的生存的超越和提升過程,而且隨著人的自我認識能力的提高,人對生存意義的理解與領會也在不斷深化。
生存觀念的當代提升可以看成從日常的、流俗的生存觀念向屬人的、反省性的生存觀念的提升。日常的、流俗的生存觀念不僅存在於傳統的日常理解中,也廣泛地存在於一般知識學科(如經濟學、社會學、生物學、傳統醫學,包括某些已經技術化的人文學科等)的生存觀念中。但當代哲學視野中的“生存”本身就是一個屬人的意義範疇而非實體範疇,它不是一個已知的前提,而是有待於索解的“疑難問題”,是一個哲學的反思及反省活動可以介入的問題領域。因此,我們不能滿意於生存的實存性,而是要追問和判定這一實存性之所以成立的依據和條件並進而敞開生存結構,從而豐富生存內涵、提升生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