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存論研究

三、從實踐觀到實踐生存觀

馬克思實踐哲學及其蘊含的唯物史觀往往被看成世界觀、思維方式以及包括存在論範式在內的哲學觀以及哲學形態的根本變革,從世界觀方麵看,是從對象世界向屬人世界的轉變;從思維方式上看,是從實體性的和抽象的思維方式向感性的和關係性的實踐思維方式的轉變;從理論構成方式看,是從體係性的和形而上學模式向問題為中心的解釋學模式的轉變;從功能看,是從單一的解釋世界向改變世界的轉變;從哲學形態上看,則是從舊的存在論哲學與認識論哲學向以生存論為存在論旨向的實踐哲學的轉變。上述轉變在很大程度上已引起學界的高度關注並引發相關探討。但有些問題仍然有待於厘清和挖掘。其實,馬克思的實踐哲學變革同時也蘊含著一種生存觀念與生存論的變革。首先,傳統哲學隻是以客體的方式看待生存,生存隻是一個被感知、被認識或承擔的“對象”,馬克思則從現實活動的有生命的個人出發,即從人的實踐活動本性也即自由自覺的類生活本性出發,把人的生存與一般生命物的生命活動區別開來,把生存的主體直接定位於現實活動中的人,把生存看成屬人的意義範疇,通過生活及生活世界的豐富性去理解人的生存活動,從而揭示出人生存的全麵而豐富的內涵。其次,傳統哲學把人和外部自然都看成“實體”性存在,並且把任何一種溝通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活動都當作是非人性的、工具性的生存手段,馬克思則通過實踐哲學把人與整個自然看成一種關係的相互存在,從而賦予了外部自然以屬人的生存意義,與此同時也把工業與技術曆史性地理解成人的生存的內在活動。再次,傳統哲學不能真正從社會曆史哲學的視野理解人的生存,“生存”實質上隻是一個被給定的、抽象的甚至被隨意肢解的客體,馬克思則以唯物史觀去理解生存,從而把生存看成人追求自身本質的曆史性活動,真正賦予了生存理解以曆史理性規定性。在馬克思那裏,生存論是曆史地確定起來的,因而對生存論的理解以及理論建構本身也必然是曆史性的理論自覺與建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