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社會形態理論提示我們要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形態演進的一般規律與這種規律的實現方式和作用方式之間的關係問題。
馬克思在《給“祖國紀事”雜誌編輯部的信》中講:“關於原始積累的那一章隻不過想描述西歐的資本主義經濟製度從封建主義經濟製度內部產生出來的途徑。”[51]針對一些批評家對這一描述的批評,馬克思回應道:“他一定要把我關於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曆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曆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管它們所處的曆史環境如何,都注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的同時又保證每個生產者個人最全麵的發展的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的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52]一些人以此為據,或者認為社會形態理論是人們強加於馬克思的“曆史哲學理論”,這一理論恰恰是馬克思所反對的;或者認為馬克思的論述本身就存在著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曆史哲學理論與具有特殊性和多樣性的實證科學理論之間的內在張力或矛盾,這一矛盾是馬克思所沒有意識到的。對此評論,筆者不敢苟同。因為,馬克思論述的是資本的原始積累或資本主義的起源問題。通俗地講,這是關於資本主義產生的“路徑”或邁入資本主義社會的“道路”問題;學理地講,這是關於曆史規律的“實現方式”即曆史規律“如何”變為現實或曆史規律實現自身的方式是什麽的問題。曆史規律和曆史規律的具體實現方式,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馬克思認為:“一般規律作為一種占統治地位的趨勢,始終隻是以一種極其錯綜複雜和近似的方式,作為從不斷波動中得出的、但永遠不能確定的平均數來發生作用。”[53]因此,如果說社會形態理論是對曆史發展一般規律的概括,那麽,就其現實性而言,這一規律是在不斷的波動中呈現出來的平均數或近似的值,是在不斷的偏離中呈現出來的整體特征和總的“趨勢”。從其具體實現方式來看,不僅在不同國家、地區和民族是不同的,而且在同一國家、地區和民族發展的不同階段上也不盡相同。在現實中,社會形態演化規律隻能以一種近似的方式發揮作用,其中充滿了複雜性和多樣性;也隻能以一種近似的方式得以具體實現,其中也充滿了複雜性和多樣性。因此,曆史規律具有一般性和統一性,而曆史規律的實現方式則具有特殊性和多樣性。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是人類經濟社會發展所達到的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從世界曆史範圍來看,這是一種必然的趨勢,體現了曆史發展的規律性;而從各個國家、地區和民族的曆史發展來看,它們能否實現又如何實現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則總是帶有自己的特色,充滿了隨機性、偶然性和不確定性。資本主義在西歐的實現方式顯然不同於在其他國家、地區和民族的實現方式,決不能把前者強加於後者,否則,就會流於馬克思所批判的曆史哲學理論。馬克思的論述既沒有否定其他非西歐的國家、地區和民族實現資本主義的可能性和現實性,更沒有把社會形態理論本身看成是曆史哲學理論加以否定。因為社會形態理論與曆史哲學理論的本質區別就在於:前者把曆史規律和曆史規律的實現方式區別開來,既揭示了社會曆史的一般本質和發展規律,又揭示了其具體實現方式的特殊性、多樣性和複雜性;後者則把曆史規律和曆史規律的實現方式混為一談,完全無視或不顧各個國家、地區和民族的具體曆史條件和環境,把曆史規律的實現方式即具體道路一般化、普遍化、絕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