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曆史決定論:基於《資本論》及其手稿的闡釋

四、非正義:在“資本”與“勞動”之間

1.就馬克思的道德理論而言,胡薩米認為:首先,馬克思的論述包含了大量從道德上強烈譴責和批判資本剝削的詞語,並且,其出發點是“階級利益”,而不是生產方式。如果從生產方式出發,隻能看到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之間的一致性,看到法權關係和道德關係相對於經濟基礎的“合理性”;與此不同,如果從階級結構和階級關係出發,則會發現由於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各自的階級利益不同,所以,對統治階級是合理的東西在被統治階級看來卻是非正義的。因此,就道德評價所運用的各種“規範”而言,塔克和伍德“以為馬克思隻是把規範同生產方式聯係在一起,可事實上,馬克思還把規範同生產方式內部的各個社會階級聯係在了一起”[72]。其次,馬克思在道德上評價資本主義所采用的“標準”是“社會主義的正義原則”,而不是資本主義的正義原則。“馬克思不可能站在資本主義法權的立場來評價資本主義”,因為,資本主義的法權關係與其經濟關係是一致的,“資本家的經營是不會違反資本主義的經濟規律或司法原則的”。在奴隸社會,奴隸會以一種與奴隸製社會生產方式不一致的規範或標準來評價奴隸製度,同樣,在資本主義社會,無產階級也會“以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不一致的標準來評價資本主義”。[73]最後,馬克思的批判所指向的對象是資本主義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關係,因此屬於“分配正義論”。[74]他說:“分配正義關注的是針對特定分配行為的道德評價。分配正義的標準尤其用來界定應該如何分配財富和收入,或是衡量實際分配行為在道德上是否值得推崇。”因此,“馬克思對資本主義分配製度的評價,主要是從道德上而不是從法律上進行的”。馬克思之所以認為資本主義不正義,這主要是因為“資本主義的分配安排,對於歸屬不同社會階級的個人給予區別對待,這在道德上是應該遭到譴責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