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語言分析方法與當代科學哲學

一、詮釋學的“語言學轉向”

伽達默爾的《真理與方法》(1960)中第三部分的標題是“由語言引導的詮釋學的本體論轉折”。語言在此是討論的主題。不僅詮釋學的對象、過程和人類世界經驗被認為是語言性的,而且通過揭示語言與語詞的特質,詮釋學的普遍性得到證明,之前討論的經驗結構、問答結構、視域融合等內容在對語言的分析中被具體化。《真理與方法》發表以後,伽達默爾認為語言問題是哲學的中心問題,並開始關注分析哲學宣稱的“語言學轉向”①。他十分重視維特根斯坦的觀點,承認自己的一些觀點與之有相近之處。②在與杜特(C.Dutt)的一次談話中,當被問到,“您的論題,‘在理解中所發生的視域融合是語言的偉大成就’適用於‘生活共同體的一切形式’,是什麽樣的語言能有這樣的作用?”伽達默爾問答:“我隻能這樣回答,我是完全同意維特根斯坦的著名觀點‘沒有私人語言’。”③因此,我們把伽達默爾對使理解成為可能的一般語言的關注稱為“語言學轉向”。他通過對語言的分析完成了詮釋學的普遍化。這種分析可能被認為有相對主義和主觀主義的傾向,本節試圖分析得出這種傾向並不存在。伽達默爾詮釋學的這種語言學轉向對當代美國實用主義哲學產生了影響,特別是羅蒂對伽達默爾的哲學做出了積極的回應,而伽達默爾的詮釋學直接參與到麥克道爾哲學思想的發展中。本小節要對這些哲學事實做初步評述。

(一)語言與詮釋學的普遍性

《真理與方法》的一個目標是要揭示詮釋學的普遍性。“通過把語言性認作這種中介的普遍媒介,我們的探究就從審美意識和曆史意識的批判以及在此基礎上設立的詮釋學這種具體的出發點擴展到一種普遍的探究。因為人類的世界關係絕對是語言性的並因而是可理解性的。正如我們所見,詮釋學因此就是哲學的一個普遍方麵,而並非隻是所謂精神科學的方法論基礎”①。詮釋學的普遍性是指,詮釋學所談的理解、解釋,是人類的普遍經驗,是人與世界遭遇的普遍方式,而不僅僅發生於精神科學。《真理與方法》之後,伽達默爾有意識地重申他這方麵的認識,在文章《詮釋學問題的普遍性》(1966)中他談道:“解釋學問題,如同我已經加以闡明的那樣,並不局限於我開始自己研究的領域。我真正關心的是拯救一種理論基礎從而使我們能夠處理當代文化的基本事實,亦即科學及其工業的、技術的利用。”②由於詮釋學的基礎地位,它可以糾正人們對自身經驗的認識。在《漢斯-格奧爾格·伽達默爾自述》(1975)中他更清晰地指出:“在所有的世界認識和世界定向中都可以找出理解的因素——並且這樣詮釋學的普遍性就可以得到證明。”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