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辯證法的生存論基礎:馬克思辯證法的當代闡釋

第一部分小結

此前,我們分別對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研究的曆史和現實、對國內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研究的有代表性的理論範式、對現代西方哲學對辯證法的批判和否定做了比較詳細的分析和批判性的反思。所有這些分析和反思,從不同的側麵出發,聚向一個共同的點,即重釋並確立辯證法真實的本體論根基,這已成為事關辯證法理論合法性的一個重大課題。

通過上述深入的分析和反思,我們使如下問題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尖銳地凸顯出來:

(1)如果辯證法淪為“變戲法”,使得“辯證法”成了一種以“當下的利益”為需要、充滿主觀任意性和偶然性的“話語遊戲”,成了一種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工具性的“往複辯難之術”和外在的操作技術,成了高高在上、擁有可以評判一切卻可免於自我批判的超級話語權力的“學科沙皇”,那麽,我們在理論上是否可能及何以可能,來為辯證法的理論有效性確立一道“邊界”,設置一個“屏障”,劃定一條“界限”,從而使辯證法獲得其應有的“條件限製”,並因此有效地防止辯證法的無條件、無邊界的濫用?

(2)如果辯證法被“知性化”和“實體化”,使得“辯證法”成了一種“價值中立”的“客觀知識形態”,成了一種失去人文解放旨趣的實用工具和“方法論”,成了一種與人的現實生命相敵對的、形式主義的抽象教條,辯證法被一種在根本上“反辯證法”的方式操縱和扭曲,那麽,我們是否可能及何以可能,來克服辯證法的“非辯證法化”,恢複辯證法內在的人性本質,把握“辯證法以合乎辯證法理論本性”的方式,從而真正使辯證法成為內在於人的現實生活並提升人的現實生活的真實的思想力量?

(3)如果“自然主義範式”和“知識論範式”的固有局限,使得辯證法受製於傳統哲學的理論視野,呈現出種種低俗、常識性的甚至可以說是“敗壞”和“墮落”的麵貌,並因此招致現代西方眾多哲學流派和哲學家對辯證法采取一種激烈的,然而不無道理的批判和否定,由此辯證法在當代理論景觀中的合法性遭到嚴重的挑戰,那麽,我們是否可能及何以可能,立足於現代哲學的理論視域,來擺脫和超越辯證法理解上的“傳統哲學理論範式”的窠臼,實現辯證法從“傳統”向“現代”的轉換,並因此重振辯證法的理論活力,捍衛辯證法的當代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