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部分,我們通過各方麵的探討,比較全麵地探討了確立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真實根基或理論基礎這一課題對於馬克思哲學辯證法所具有的“性命攸關”的重大意義。我們指出,所謂辯證法的理論根基,就是指辯證法的“本體論”[1]載體和依托。辯證法與其本體論基礎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闡釋、內在循環的深層關係。“本體論基礎”構成了辯證法的內在“限製條件”,辯證法是其本體論內涵的邏輯展開,是關於其“本體”的“內涵邏輯”。離開了本體論基礎的“辯證法”,必然成為無所依托、飄浮無據的概念遊戲,成為為我所用、形式化、公式化和工具化的“變戲法”。澄清辯證法真實的本體論根基,是捍衛辯證法理論合法性的前提條件。
把確立辯證法的本體論根基作為一個課題,就意味著,在辯證法與哲學中最基本、最重大的問題之一,即“存在”問題或“本體”問題之間,有著一種十分特殊的內在關聯。辯證法與其“本體論”根基是一同“在場”和一同被托出的。正是在對“存在”問題的獨特回答中,辯證法的真實根基也一同被奠定並得以顯現出來。在此意義上,甚至可以說,二者實質上是一個問題,或者說是同一個問題在不同方麵的表現。
按照這種基本立場,要真正探明與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本性相適應的本體論基礎,如下內在相關、層層推進的三者便凸顯出來,成為不可繞過的基本問題:第一,究竟何為存在問題或本體問題?第二,辯證法與存在問題或本體問題之間究竟有何種特殊的關係?第三,與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本性相適應的本體論基礎究竟為何?
在本部分,我們的任務就是圍繞這三個基本問題來展開對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理論基礎的探索。在探索中,我們將使用兩個內在相關的基本方法:一是“曆史分析方法”,即深入哲學史,為所探討的課題提供堅實的哲學史依據,並通過這種方法,向人們展示辯證法與本體論問題所具有的內在關聯,這是哲學史上解決“存在”問題一係列努力失敗之後應運而生的產物,因而辯證法的本體論根基是深植於哲學史,有著深厚的哲學史根據的重大課題;二是“矛盾分析方法”,即對哲學發展過程中,哲學家們對存在問題的解決所蘊含的內在理論矛盾和理論困境進行深入分析和解剖,從而向人們展示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本體論根基,這是為了解決哲學史上重大理論矛盾和理論困境而合乎邏輯的產物,因而馬克思哲學在辯證法上所實現的理論變革是與它在本體論問題上所實現的變革相互促成、同時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