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辯證法的生存論基礎:馬克思辯證法的當代闡釋

第一章 實現“存在觀”的理論變革:辯證法的根本使命

辯證法究竟是一種什麽性質的理論?它所要解決的究竟是什麽樣的重大哲學問題?它最根本的理論使命究竟是什麽?

走進哲學發展史的深處,來思考上述這些事關辯證法理論內核的深層問題,我們就可以發現,辯證法所要解決的乃是哲學中最為基本的問題,即“存在”或“本體”問題。自從產生之日起,辯證法就與“存在”這一本體論問題密不可分,辯證法在根本上就是一種“本體性”的理論。

但是,辯證法作為“本體性”的理論,對本體的理解與傳統形而上學有著根本的不同。不僅如此,它還是作為傳統形而上學實體化、抽象化的本體觀的批判者和變革者而出現的。在理論內核處變革傳統形而上學僵化、凝固和獨斷的本體觀,實現本體論的範式轉換,構成了辯證法最重大的理論使命。

眾所周知,“存在”問題是貫穿於全部哲學史的一個最為重大的根本性問題。“存在論”或“本體論”(ontology),即關於“存在”的言說、關於“存在”的學說,構成了整個西方哲學史的主線。黑格爾曾說過:離開以本體論為核心的形而上學,“就象一座廟,其他各方麵都裝飾得富麗堂皇,卻沒有至聖的神那樣”[1]。海德格爾也說過:“驚訝乃是哲學的開端。……驚訝承荷著哲學,貫通並支配著哲學。……曾經一度,人們驚訝於存在者。驚訝於存在者存在這回事情以及存在是什麽。受這種驚訝的驅動,他們才開始了哲學活動。……對‘什麽是哲學’這個問題的回答就在於:我們響應於哲學向之行進的那個東西。而且,這個東西就是存在者之存在。”[2]從古希臘哲學一直到黑格爾,這個關於存在者的“存在”一直是哲學家們關注的主題。存在論或本體論被稱為“第一哲學”,構成了其他哲學分支領域的基礎。它的這種特殊身份一直延續到現代西方哲學之中,現代西方哲學的很多流派都是圍繞著對“存在論”或“本體論”的批判、質疑和重建發展起來的。在此意義上,亞裏士多德的概括是準確的:“所以從古到今,大家所常質疑問難的主題,就是‘何謂實是’亦即‘何謂本體’”[3],“存在論”或“本體論”是哲學不可回避的一個核心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