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存論本體論視域裏,馬克思把實踐活動理解為人本源性的生存方式,這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這種意義最為根本的就是,它為辯證法徹底超越傳統形而上學提供了理論範式,並為解決“存在”問題提供了全新的方向。從此出發,人們將不再以知識論的方式去尋求超感性的終極的實體化的存在,而是轉向人的現實生存實踐活動,從生存實踐活動中去領悟和揭示“存在”的意義。也就是說,它從根本上扭轉了解決“存在”問題的眼光,即從“名詞”的眼光轉向“動詞”的眼光,從“知性化的實體本體論”的眼光轉向了“生存實踐本體論”的眼光。[37]正是通過這種轉向,辯證法才得以真正確立自己的真實根基,即“生存論本體論根基”。
在前麵,我們曾討論:在解決“存在”這一哲學最為根本的問題上,傳統形而上學和辯證法代表著兩種典型的不同的理論範式。傳統形而上學代表著一種以知性邏輯為底蘊的知識論、概念論範式,它以主客二元對立為前提,去捕獲現象背後永恒在場、絕對同一的超感性實體,並把這一超感性實體視為存在者“存在”的根據和理由。與此不同,辯證法的理論範式則要求超越實體化本體的絕對同一性,並把“存在”理解為一個不斷超越自身界限和規定的自我矛盾、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生成過程。這無疑是兩種有著重大差別的“本體觀”。但在曆史上,辯證法理論範式相對於傳統形而上學理論範式所具有的變革性意義,並非一開始就得到了充分揭示並被完整地展現出來。由於沒有擺脫傳統形而上學理論範式的桎梏,在反思的、概念形態的辯證法那裏,辯證法在“本體觀”上的革命性意義最終被窒息在傳統形而上學的黑洞裏。要把辯證法的真實意義揭示出來,就必須徹底拋棄傳統形而上學的“本體觀”,確立與辯證法理論本性相適應的“本體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