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辯證法的生存論基礎:馬克思辯證法的當代闡釋

五、高品位的生命境界——領悟和運用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理論的人格要求

最後,討論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生存論意蘊,還有一個不能不予以討論的重要內容,那就是學習、掌握和運用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理論,對於學習、掌握和運用它的人來說,這提出了十分特殊的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上的要求。也就是說,要真正掌握和運用辯證法理論,對於掌握和運用者提出了特殊的“資格”上的要求。這一點,是生存本體論意義的辯證法的內在要求。

在生存論本體論的理論視域裏,馬克思哲學辯證法與知性的具體科學(包括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理論)有著重大不同。學習、掌握和運用具體科學,主要限於理智水平上的要求,但辯證法作為一種與人的生存活動內在相關的本體論意義上的“生命之學”,如果掌握和運用者隻憑知性和理智把辯證法當作一種現成的知識體係來接受,而不能在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上進入辯證法所昭顯的生存論本體論之維,那麽,辯證法就有可能或者成為一堆沒有生命和靈魂的概念枯骨,或者成為詭辯論者玩弄概念,甚至施展陰謀的遊戲場,甚至可能成為有些人滿足私欲的理論工具。正如一位詩人所言,要真正理解但丁的《神曲》,就必須具備但丁的眼界和識見。同樣,馬克思哲學辯證法的生存論意義和所彰顯的生命境界也隻有具備與之相應的生命境界和人格品位的人才能切實領會和掌握。

在我們看來,要真正掌握和運用馬克思哲學辯證法,如下幾個方麵的人格要求是十分重要的:(1)自由、民主和寬容的心靈品性;(2)麵向未來、勇於變革的生命活力;(3)堅持真理、獻身人類幸福和解放的人道情懷。

首先,要真正掌握和運用辯證法理論,內在地要求人們具有自由、民主和寬容的心靈品性。

所謂自由、民主和寬容的心靈品性,是指這樣一種人格境界,它能夠自覺地拒斥“永恒真理”“終極實體”“絕對價值”“神聖原則”“抽象同一性”等一切“思想法權”的獨斷和虛妄,切實地領會和接受知識和真理的“或然性”“相對性”和“開放性”,生存價值的“矛盾性”“多樣性”和“曆史性”,現實生活的“豐富性”“具體性”“差異性”和“多向性”。它真誠地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前定的先驗原則掌握和操縱著人的生活命運,沒有任何現成的終極原則規定和支配著人的未來,沒有任何絕對的力量束縛著人們去自由地追求和創造自己的生命價值。它對一切壓製和束縛人的自由的力量采取不妥協的抗爭態度,並且能夠在生活中以一種自由、民主和寬容的胸襟來理解世界,處理與他人的關係,解決生活的矛盾和衝突,切實把上述意識和信念貫徹落實為一種自覺的生活習性和生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