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辯證法的原始含義是“對話”,但在傳統哲學中,這種含義或者被絕對的“同一性”話語所窒息,或者被抽象地理解成抵達“肯定性”和“同一性”的途徑和橋梁。“對話”原本具有的開放性和流動性意義於是消失了,與此相反,哲學解釋學卻要拯救辯證法的“對話”維度,使“對話”成為理解活動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因而也成為“真理”本體論意義上的一種存在方式。在它看來,“對話”所內蘊的辯證意義在此將得以充分的展現。
對於哲學解釋學而言,它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在於:本體論意義上的“真理”究竟以何種方式存在?或者說:“真理”究竟是如何存在的?以及與此相伴的,在理解活動中,理解者與曆史文本、過去與現在、語言與存在、理解與實在等之間,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關係?
針對這些問題,伽達默爾在《真理與方法》中明確指出,解釋學經驗的基本模式就是你我關係的“對話模式”,或者說解釋學經驗具有鮮明的“對話性”,上述所有這些問題,都必須從這一“對話模式”中予以探究。
在哲學解釋學誕生之前,對這些問題的解決主要表現為兩種方式:一是科學主義與客觀主義的方式,二是主觀主義和虛無主義的方式。就前者而言,它認為理解活動就是一種拋棄“成見”,以達到對對象的純客觀把握的活動。它追求的是理解活動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因而在理解者與理解對象、過去與現在、語言與存在、解釋者與曆史本文之間存在一種單向性的趨向和服從關係,即理解者趨向和服從理解對象,現在趨向和服從過去,語言趨向和服從存在,解釋者趨向和服從於曆史本文。很明顯,在理解活動中,上述關係不是一種雙向的“對話”關係,而是一種“單向”的封閉關係;就後者而言,它認為文本的意義完全受理解者的主觀意誌支配,理解者在理解活動中處於絕對的中心地位,理解活動就是以主觀性克服客觀性的自我中心的活動。奧斯卡·貝克爾就是這樣的虛無主義者,“從時間上看,作品隻屬瞬間存在:它現在是這部作品,它現在已不是這部作品”[4]。因而在理解者與理解對象、過去與現在、語言與存在、解釋者與曆史本文之間同樣是一種單向性的趨向和服從關係。很明顯,主觀主義和虛無主義的看法雖然與科學主義與客觀主義的方式似乎在表麵上正相對立,但在實質上,二者遵循著同樣的邏輯,即這些關係都不是雙向的“對話”關係,而是“單向”的封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