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困擾著現代人和現代哲學的種種問題中,“價值共識”是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這一問題,無疑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對於現代人而言,價值信念已越來越成為私人領域的自我良知決斷,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生活境遇來選擇和確定自己的價值觀,因此,價值觀念是相對的,沒有一個絕對的、普遍的、理性的根據來外在地規定每個人的價值歸屬,“全看你在什麽地點,全看你在什麽地方,全看你感覺到什麽,全看你感覺如何……”[1],這首詩可謂形象地表達了現代人價值觀念私人化的狀態。於是,“價值共識”似乎已成為一種越來越遙不可及的目標,人們越來越難找到可以把人們維係起來的公共性的、普遍性的價值觀念。然而,與此同時,隨著現代社會人們交往的日漸頻繁和複雜,以及“公共生活空間”的不斷擴大,“價值共識”又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和社會發展的一種迫切要求,於是,在“價值的私人化”與“價值共識”之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矛盾。正如阿佩爾所說:“一方麵,對某種普遍倫理學的需要,也即對某種能約束整個人類社會的倫理學的需要,從來沒有像現在……那麽迫切,另一方麵,為普遍倫理學奠定合理性基礎這一哲學任務,似乎也從未像我們這個科學時代困難重重。”[2]或者如施太格繆勒所說的:“形而上的欲望與懷疑的基本態度之間的對立,是今天人類精神中的一種巨大的分裂。”[3]
那麽,究竟如何理解“價值共識”的當代命運,究竟以何種方式實現“價值共識”的當代重建?現代西方的許多哲學家在此問題上進行了許多積極的探索。但就總體而言,由於他們沒有從人的生命存在和曆史發展的視野出發,來對“價值共識”困境的根源和“價值共識”的重建進行深層次的透視,因而其理論探索存在著不少嚴重的思想缺陷。我們認為,對於這一困擾著現代人和現代哲學思想的重大理論和現實課題,馬克思哲學生存論辯證法所提供的理論思維方式和思想智慧具有重大的啟示意義。正是在這一重大問題上,辯證法所具有的當代意義又一次得到了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