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焦慮的啟蒙:以《啟蒙辯證法》為核心的啟蒙反思

三、從生存論的“焦慮”到《啟蒙辯證法》的“恐懼”

畢爾格曾提醒說,在為《啟蒙辯證法》撰寫做準備的會談中,霍克海默曾說過“沒有焦慮(Angst)我們就無法思想”的話①,畢爾格斷定:“會談中的觀點,特別是霍克海默就恐懼的理論所提出的觀點,是在參照了海德格爾在《存在與時間》裏所做的分析及其與之進行辯論的基礎上形成的。霍克海默這麽做的目的,是將海德格爾的存在論導向曆史哲學。……對存在的分析,由主體的生成所取代。”②其實,海德格爾論述關於畏(Angst,即焦慮)與怕(Furcht,即恐懼)的區別的思想晚於弗洛伊德。甚至他的“此在”也無法不讓人聯想到弗洛伊德的“自我”。

的確,理性的“自我”是個結果。在它出現之前,先有各種情緒的我。在人與事物建立理性關係(如認識關係)之前,人與事物已經具有了情緒性的關聯。煩、畏和驚訝都是這類最基本的情緒狀態。海德格爾區分了生存論一存在論層次上的情緒(Befindlichkeit)(或基本情緒Grunds-timmung),及生存一存在者層麵上的情緒(Stimmung)。不加細分地說,情緒就是此在之“此”,“此”敞開著,與其他存在關聯著,它把此在帶到其存在麵前,此在的整體結構被海德格爾刻畫為操心、畏、驚訝。這意味著,是我們的基本情緒逼迫、驅動、影響、牽製了認識和理性活動。在笛卡爾意義上的我思故我在中,那個“我”如果被理解為純理性的或以理性為主要內容,那它是不具備自足自立性質的,因為這個“我”還要依賴於基本情緒,隻有奠基在基本情緒之上才能呈現和維持。在貌似自明的理性主體之我的下麵,潛存著更為深層、更為複雜、更為持久的基本情緒。

此在不再是與他者隔絕的內在自我,而是“在世界之中”,處於與其他存在的內在關聯之中。“此在之在綻露為操心”,這種操心不是從內在的傳統主體性中生發出來的意誌、願望、嗜好與追求——它們不派生操心,而是被操心奠基。①這不正與弗洛伊德關於自我是本我分化出來,而自我已經就是一種與現實存在物的關聯的看法一致嗎?自我是外部世界的代表,而本我和超我才是內在的代表嗎?不受任何外部影響的“我”是本我,而自我隻能受現實影響形成。“除了通過自我——對本我來說,自我是外部世界的代表——任何外部的變化都不能被本我經驗過或經受過,而且不可能說著自我中有直接的繼承。”②自我是本我中分化出來的一部分。自我是在與現實世界的曆練和遭遇中鍛煉出來的,是一種“在世界之中”的狀態及其結果。自我把外部存在與自己關聯起來,並在這種關聯中建構著自己。首先是對象精力貫注,通過這種貫注,不斷把被貫注的東西納入自我結構,以至於通過自居作用把那個外部存在變成內在存在,使這個自己努力變成的自我典範的內在組成部分,並不斷地發展變更著。於是,這個“自我”就成了一種不斷與外部存在關聯因而也就是變動著的關係性存在,一個“在世界之中”的存在。正如弗洛伊德所說的:“所有源自外部的生活經驗都豐富了自我;但是本我是自我的第二個外部世界,自我力求把這個外部世界隸屬於它自己。它從本我那裏提取力比多,把本我的對象精力貫注改變為自我結構。”①這個與外部世界關聯著的、作為結構存在著的“自我”不就是海德格爾所說的“此在”嗎?考慮到弗洛伊德的《自我與本我》一文於1923年發表,比《存在與時間》早4年,海德格爾對弗洛伊德的借鑒應該是可以成立的。但如果要證實這一點,就需要尋找具體的證據。不過即使找不到經驗證據,也無法否認這兩者之間的密切關聯。這樣,自我就是一種被三種因素包圍著的存在,是“一個服侍三個主人的可憐的造物,它常常被三種危險所威脅:來自外部世界的,來自於本我力比多的和來自超我的嚴厲的。三種焦慮與這三種危險相符合,因為焦慮是退出危險的表示。自我作為一個邊境上的造物,它試圖在世界和本我之間進行調解,使本我服從世界,依靠它的肌肉活動,使得世界讚成本我的希望”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