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戴震看來,天道與人道的區別在於:“在天道不言分,而在人物,分言之始明”[7],戴震的意思是說,天道運行是自然的,不講分別與差異。而人道則要講究分別、差異,甚至是“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因而要講“分理”,這樣,人倫的關係才能變得更清晰、更有秩序。但是,天道與人道又有內在的聯係,這種聯係是通過人的能動性——“繼之者善”的社會行為來貫通天人的。“《易》言天道而下及人物,不徒曰‘成之者性’,而先曰‘繼之者善’,繼謂人物於天地其善固繼承不隔者也;善者,稱其純粹中正之名;性者,指其實體實事之名。一事之善,則一事合於天;成性雖殊而其善也則一。善,其必然也;性,其自然也;歸於必然,適完其自然,此之謂自然之極致,天地人物之道於是乎盡。”[8]
此段文獻中所講的“必然”,即今天倫理學中所講的“應然”。但戴震從理論上相信人倫具有某種客觀性,尤其相信儒家的“五倫”具有不得不如此這樣的必然性,故稱之為“必然”。而他將人性之性看作“自然而然”的實有性,必須受善的“必然”法則的規範與約束。就此點而言,他的人性論思想接近曆史上的告子、荀子從自然性的角度規定人性的哲學思路,屬於孟子一係所謂“義外”論者。然而,戴震又十分重視人性中“心知”的先驗性,認為通過長養人性中的心知,可以讓人性提升到神明的境界。故戴震堅決維護孟子的性善說,批評荀子的性惡說。因此,對於戴震的人性論思想,我們既不能簡單地說其是與告子、荀子一係的,也不能簡單地說其就完全等同於孟子的性善論。尤其不能接受的是,因為戴震的人性論思想中有告子、荀子的思想元素,就推論說戴震不重視道德、倫理。更不能像熊十力所說的那樣,清代以後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淪喪與戴震提倡的倫理學思想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