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專製政治的解體,思想意識形態的解放,戴震思想中所包含的近代思想因素也逐步被人們認識。從20世紀初期開始,戴震倫理學中包含的自由精神就為現代進步思想家所認同。最早認同戴震等人自由思想的是蔡元培先生。蔡先生於1907—1911年在德國留學期間撰寫《中國倫理學史》時就說道:“然如梨洲、東原、理初(案:俞正燮)諸家,則已漸脫有宋以來理學之羈絆,是殆為自由思想之先聲。”[26]蔡先生還將戴震的倫理學與西洋的功利派的倫理學做了比較,認為兩者之間有相似之處:“至東原而始以人之欲為己之欲之界,以人之情為己之情之界,與西洋功利派之倫理學所謂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者同。”[27]
繼蔡元培先生之後,梁啟超在《戴東原哲學》一書中將戴震的哲學說成是“情感主義哲學”,並認為這種哲學對宋明理學的“理性主義哲學”是一種反動。而對其倫理學中具有的自由意誌亦有明確的論述。在梁啟超之後,係統研究戴震的現代思想家要數胡適。胡適的《戴東原的哲學》一書雖然主要從科學主義的立場來研究戴震的倫理學,並沒有明確地說戴震倫理學包含有自由意誌的成分,但在比較戴震的倫理學與西洋的功利學派的倫理學時,還是間接地揭示了戴震倫理學有追求自由的傾向。如胡適認為,戴氏的主張頗近於邊沁(Bentham)、彌爾(J.S.Mill)一派的樂利主義(Utilitarianism)。樂利主義的目的是要謀“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戴氏也是主張:“‘聖人治天下,體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備。’‘道德之盛,使人之欲無不遂,人之情無不達,斯已矣。’”[28]而邊沁、彌爾(今作密爾)等人功利主義派的倫理學恰恰是屬於自由主義學派的,胡適看到戴震倫理學與功利主義學派的關係,實際上也算是看到了其倫理學追求自由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