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名學思想集中探討了名與實之間的關係,命名以及名本身是否具有實在性等一係列問題。荀子從儒家立場對先秦名學思想做了一個理論的總結,但將命名權集中到王者身上,帶有一定的權威主義傾向。先秦名學也涉及名的分類,如達名、共名、私名,即現代分類學中的通稱、類稱、具體指稱某物的特稱等三個層次。漢儒董仲舒在“深察名號”的過程中,涉及名的分類問題,然而沒有明確提出“指其實體實事之名”與“稱夫純美精好之名”的分類問題。就目前的研究成果來看,戴震是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表述事實與表述價值的這兩類大名的劃分問題。但是他又沒有將這兩類之名絕對地分開,而是繼承了中國傳統哲學對天地、自然的人化(或曰德化)的傳統,將指稱天地的“實體、實事”,如天道、人道當作“純美精好”之名來待,取消了在事實與價值之間二分的界限,也消解了現代西方哲學在事實與價值之間的緊張關係。
不過,戴震的認識論思想並不完全受他的名學思想影響,他提出了“光照論”與“大其心”的認知方式。光照論雖是比喻意義上的用法,但體現了戴震對人的理智之光的肯定。而“大其心”的說法是光照論的另一種說法,也是要增強人類心智的認知心量,從而理解古代聖賢對天地精神的理解。“光照”論偏重於對認知對象的把握問題,帶有從認識論角度講道德修養的特征;而“大其心”的說法則偏重於擴充認知主體的心量,以理解古代聖賢協於天地之心的精神,進而理解儒家經典中蘊含的聖人之道,偏重於今天西方哲學所講的解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