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性靈”經學的角度看,焦循的經學研究及其所體現出的哲學思想傾向,表現出較鮮明的重視知識精英個體主體性的思想特征。但從思想的繼承的方麵看,焦循基本上還是接受了戴震提出的“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的語言學方法,隻是在具體的說法上有所不同。如他在論文字訓詁學對於理解古人思想的重要性時說:“劉氏徽之注《九章算術》,猶許氏慎之撰《說文解字》。士生千百年後,欲知古人仰觀俯察之旨,舍許氏之書不可,欲知古人參天兩地之原,舍劉氏之書亦不可。”[53]這一段話表明,焦循的經學研究與哲學思考深深地打上了乾嘉時代廣義的語言學方法論的烙印。而這種語言學方法與他的曆史還原主義思想傾向之間有著密切的內在關聯性。
與戴震、阮元等其他學者一樣,焦循也認定,不通過訓詁的方法,隱藏在經典中的真正意思就無法彰顯出來。在對《詩經》的研究過程中,他雖然強調詩歌“不言理言情,不務勝人而務感人”和“思則情得,情得則兩相感”的以情動人的特質,但他最終還是認為,要了解詩歌,必須首先通過訓詁的語言學方法,才能達致對詩的真正理解。“雖然,訓詁之不明,則詩辭不可解。必通其辭而詩人之旨可釋而思也。《毛傳》精簡得詩意為多,鄭生東漢,是時士大夫重氣節而溫柔敦厚之教疏,故其箋多迂拙,不如毛氏。則傳、箋之異不可不分也。”[54]
焦循這一“訓詁之不明,則詩辭不可解”“必通其辭而詩人之旨可釋而思”的說法,其實還是強調要通過恰當的訓詁方法以了解詩歌的語言,進而通過對詩歌語言的了解而了解詩歌的意旨。與戴震的“由詞以通其道”的思想在思維方式上是一致的。
在具體運用訓詁學方法解釋經義,從而表達自己的哲學見解時,《易通釋》一書中時有體現。僅舉二例,以證明之。其一,他在解釋《周易》的重要哲學概念“太極”時,首先就是運用訓詁的方法來表達自己對“太極”概念的理解。他說:“餘謂欲明大極,必先求‘大極’二字之義。大或讀泰,其義則同。極,中也。大極,猶雲大中。”[55]其二,在“訓厲為危”一條,焦循將戴震“一字之義,當貫群經”這一以整體來解釋局部的經學解釋學思想加以活用,從《周易》一書的全部經文來訓釋“厲”字一義。他說:“厲之訓危……總全《易》而通之,厲與無咎相表裏,未悔吝則厲,既悔吝則無咎。”[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