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蘭的科學詮釋學思想建立在現象學基礎上,從胡塞爾、海德格爾及梅洛—龐蒂的現象學角度出發闡述生活世界,借鑒了海德格爾的經驗的詮釋描述理論,強調了實踐在科學研究過程中所扮演的不同的角色。下麵,我們以希蘭詮釋學科學哲學為理路,從科學概念、研究方法與科學實驗等方麵,揭示出詮釋學之於科學研究和科學理解的意義。
1.希蘭詮釋學—現象學科學哲學思想
第一,自然科學的現象學維度
19世紀末,柏格森與狄爾泰推進了現代哲學的主體性轉向,哲學由此麵臨的任務成為在作為生命體悟的體驗中,通過“自身思義”去揭示科學的客觀主義背後的生命關聯。胡塞爾對歐洲近代科學危機的分析與對“我們的生活世界”的闡明,力圖用超驗現象學的視角來取代當代科學對客觀生活世界的說明。在他看來,生活世界是通過知覺被給予的、能夠被直觀的經驗且可以被經驗到的自然,是“在我們的具體世界中不斷作為實際的東西給予我們的世界”,而科學家稱之為“客觀存在”的真實世界,其實是一個“通過公式規定的自身數學化的自然”[144],是理念和理想化的世界。之後的海德格爾認為要完成對此在的現象學分析,使顯露其原初所是,就必須使用詮釋的方式。
希蘭詮釋學—現象學科學哲學思想就淵源於胡塞爾的現象學與海德格爾的本體論詮釋學。他把對自然科學的現象學解讀建立在“生活世界”概念基礎上,“生活世界”是屬於人類理解的哲學“領域”,以人與人、人與環境在文化關係條件背景下相互交流的具體行為為特征。生活世界中的人類個體接受了某種語言、文化、群落等一係列事物,這些事物賦予生活世界之意義、結構與目的——它們或多或少地滲透到人們的生活經驗中——盡管生活世界不是由個體創造或選擇的。生活世界應該說是一種展現人類在曆史條件下實際日常實踐中的理解或存在,由於它不能夠通過抽象的方式具體一一枚舉,所以它既不是對日常生活簡單陳述與說明,也不是關於日常生活世界的模型和理論,是充斥著具有目的性社會活動的日常生活世界的映射。[145]這種生活世界才是科學研究活動的客觀外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