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般的意義上講,符號學研究的是所有類型的符號過程或記號過程。這個過程可以表述如下:首先,必須有信息的發送者(可能是一個或一組發送者)和接收者(可能是一個或一組接收者)。其次,在一個信息的傳遞過程中,包含著三個基本因素,即能指(signifier),它是語言符號,比如“貓”這個詞;所指(signified),它是“能指”的意義或觀念,如講話者關於“貓”的思想或觀念;以及“指涉物”(referent),它是與“所指”和“能指”相對應的外部對象,如正躺在地毯上的貓。再次,在傳達信息時,發送者必定選擇一種交流媒介,從而將“所指”與相應的“能指”聯結起來,他的信息的發出就是產生一種能指記號,它代表著特定的所指和指涉物,接收者則通過媒介接收到這種能指記號並將它視為就是相應的所指和指涉物。最後,信息進入相應的情景語境中,在接收者那裏重新形成所指並使他與意指的指涉物關聯起來。
基於對符號過程的這一認識,符號學家主張,他們能夠提供一種描述所有種類符號的普遍術語係統,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出現了從語言哲學、現代邏輯、修辭學和詮釋學各個方麵進行研究的思路,從而形成處理符號過程的不同方法:[8]
1.邏輯方法
符號學中邏輯的方法是與現代邏輯的創立者弗雷格密切相關的。他以算術為模型創立了一種形式的語言,並描述了符號係統的各個方麵。這種研究完全將主觀意向等心理學的因素排除在符號學的研究之外,以保證邏輯的形式要求。正如他講的,“始終要把心理的東西和邏輯的東西、主觀的東西和客觀的東西明確地區別開來”[9],因為邏輯分析是客觀的、中性的,而心理意向過程則是主觀的、個體化的,語詞和符號的意義和思想中的事物表象應該互不相關。這一思想構成了邏輯學方向上研究符號學的基本原則。基於這一認識,弗雷格具體對記號、對象和意義三者間的關係進行了分析。在他看來,語言中的專名既指稱對象,又表達意義,兩個專名的對象相同,意義並不一定相同,但兩個專名的意義如果相同,則對象必定同一。“對於一個記號,它的意義和所指對象之間的固定的關聯在於,與該記號相對應的是其確定的意義,而與該意義相對應的則是某種確定的意指事物,但對某一意指的給定事物而言,卻並不是隻有唯一一個記號屬於它。”[10]弗雷格所開創的這一方向後為羅素、卡爾納普等人所繼承。卡爾納普說,“對我的哲學思考影響最大的是弗雷格和羅素”[11],因此,卡爾納普把哲學活動的基本目標就定位於,應用弗雷格所創造的新的數理邏輯工具,去分析科學概念和澄清哲學問題,從而“在分析那些與我們日常生活事物有關的普通語言諸概念及其可見性質和關係方麵,在用符號邏輯給這些概念下定義方麵,做了大量嚐試。”[12]這些工作的結果就是《世界的邏輯構造》。在該書中,卡爾納普並不更感興趣於建立一種理論,而是想創造一種普遍的、精確的語言,提供給科學研究作為統一中性的客觀語言工具來使用。因此,他的目的就是將一切科學領域的概念都分析還原到直接經驗的基礎上,用“原初經驗的相似性記憶”這個基本關係的概念,逐步地給所有其他概念以定義,有層次、有等級地把各個科學領域的概念重新構造出來。為此,卡爾納普使用了四種語言來表述他的構造係統,即文字語言、實在論語言、虛擬構造語言和邏輯斯蒂的符號語言,在他看來,“構造係統的基本語言是邏輯斯蒂的符號語言。隻有這種語言能為構造提供真正精確的表達式;其他幾種語言隻是用作簡便的輔助語言。是對邏輯斯蒂語言的翻譯。”[13]可見,卡爾納普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用邏輯符號來統一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