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三)語用學轉向的哲學意蘊

以語義學為核心的卡爾納普模式和以語用學為核心的戴維森模式,實際上分別代表了分析哲學和後分析哲學的典型思維方式,從卡爾納普模式到戴維森模式的轉變,本質上是一種“語義學的語用化轉向”。[64]可以看到,後分析哲學視野中的這種“語用學轉向”,既顯示了語言哲學自身發展的內在必然,又反映了哲學思維發展的某種關節性的變革,具體地講,其哲學實質和意義體現在:

首先,“語用學轉向”重新定位了語言的三元劃分結構,將語用學推向了哲學的中心舞台。卡爾納普認為語言由語形學(表達式和表達式間的理論,進一步劃分為語義適當和邏輯語義,即證明理論)、語義學(表達式和事物之間關係的理論)和語用學(表達式和講話者之間關係的理論)所組成。戴維森模式對卡爾納普模式所建基的語形學、語義學和語用學之間的界限提出了嚴重的質疑,但他的目的不是要否定這樣的界限,而是要表明,卡爾納普對語言界限劃分的方式是不充分的。因為戴維森模式的出發點不是把語言當作一種命名的方法,而是當作一種工具箱的語言理論。一旦放棄語言作為一種命名的觀念,就沒有辦法將語義學從語用學中解脫出來。當我們解讀一種語言時,所學習到的每種東西(以及因此為弄懂這種語言而認識的每種東西),是語言的使用者如何使用語言。如果語言是非命名的,如果意義僅僅是解釋者的分類工具,那麽通過意義的棱鏡所透視的語言行為的那些方麵,以及不能夠透視的那些方麵之間,就不存在鮮明的界限了。我們在其對認識意義有用的地方就做出假設,而在認為它並不能對理解和解釋言說有幫助的地方,則不假設它。因此,它們的區別應當是,用來標示我們所用於去交流的和我們如何使用它的之間的界限,即把語形學當作人們使用表達式,以便進行交流的理論(形式上是好的理論),把語義學當作人們如何使用表達式的理論。在這種有用性得到了充分發揮的新的戴維森模式的語言理論中,語形學被還原為可以進入到此種語言中的表達式,語義學被還原為對表達式進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原則的”“核心的”或“不變的”部分,語用學則被還原為對表達式進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剩餘的、“外圍的”方麵。由此,對於日常的語言交流而言,主體真正所麵對的是語用學,而不是語形學和語義學。事實上,“語用學不是對句法和語義的排斥,而是兼容。返回到語用學也就返回到了具體。”[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