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走進哲學叢書》(套裝共10冊)

(三)言語行為理論在德國的發展

隨著康德時代的結束,德國哲學和語言學開始試圖把語言從浪漫的靈魂和先驗的精神中分離出來,並把它帶入堅實的地麵上,進入人類活動和廣泛情景中。為此,首要的問題就是重新思考語言的本質,即語言的功能是什麽?我們如何理解語言?

在魏格納(P.Wegener)看來,語言的主要功能不是表達和表征思想,而是以特定方式影響聽者。正是在這種影響中,語言係統地和個體地發生進化。可見,在語言曆史中,語言功能是首要的促動者,而不是語言形式。因此應當不僅注意講話者,而且應當注意聽者,不僅應注意言語,而且應注意講話者想通過言說特定詞而獲得的目的,隻有在對話中,以特定方式影響他人的言語目的和意向才會出現,進而,一係列聲音才成為語言工具。如果我們想理解交流如何進行的話,我們也不得不考慮語詞被言說的情景,僅當聽者和講話者能夠從一個語言的、認知的和超語言的背景中推理的話,講話者才能獲得他們的目的,聽者才能理解講話者。語言理解因此首要地是基於“語用推理”。

為此魏格納把語言分析的單元稱作言語行為或交流行為,即一種具有特定目的的意向行為。因此,語言並不僅僅是把我們的思想單元強加於他人之上,語言是語境中的行為。在對話中,我們用詞來做事,影響他人的意願。這裏,魏格納使用“行為”以指語言用法的語用方麵。因為從來沒有一種純粹形式中的功能,語言的表征功能總是語用地被建基的,必須訴諸聽者和情景。

但是,魏格納的言語行為思想仍然隸屬於19世紀末的哲學和心理學傳統觀念中,即康德的精神活動哲學和洪堡的表征心理學。奧地利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布倫塔諾(F.Brentano),按照經驗的原則來建立心理學的觀念,促進了德國哲學中言語行為理論的發展。布倫塔諾的行為心理學,與舊的主張觀念相反,後者是一種精神內容的感覺論和結構心理學。對他而言,所有的心理現象均是行為,是指稱某事的行為,“講話經常被認為與行為相對立,但講話自身就是一種行為”[8]。自布倫塔諾之後,心理學家開始放棄了觀念表征主義,這意味著對詞和句子的語言研究,不再被視為反映由表征的建構所組成的精神過程,語言結構逐漸成為意向心理“行為”內容的抽象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