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皇帝的非正式帝國:明代宗教與地方社會的整合[1]
本文旨在思考中國的地方宗教怎樣受地方社會整合到國家的過程影響。有關南宋時期若幹發展情況的文獻,強烈表明地方宗教受到這個過程的影響,這些發展情況包括:朝廷接受了地方儀節,肯定了神明的靈驗;獲得朝廷認可的恰當禮儀取而代之;官員定期祭祀並將之載入清單(認可的神明名錄);以至供奉那位神明的廟宇開枝散葉。[2]這個地方神明獲認可的過程,加上勞格文(John Lagerwey)有關朝廷從信奉律己修身的茅山派轉而信奉推己及人的龍虎山派的討論,便可以勾勒出一個總體趨勢——正如確實見於文獻那樣,即從宋以後中國王朝的“萬神殿”給整理過了,因而到了19世紀給人的印象就是上界諸神乃朝廷官吏的倒影。[3]然而,倘要重提這種信仰傳播中的道教角度,那就不得不把秘傳的朝廷禮儀的普及化,整合進這個總體圖像之中。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描述了台灣道士采用書麵“上表科儀”以顯示他們的道教地位,證明道教儀節與朝廷禮儀相關照的情況相當普遍。[4]因此,從現有文獻所得出的這個關係範式,顯示地方宗教與朝廷禮儀的整合是一個雙重過程,分別在地方神龕和秘傳的道教科儀中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