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材料是文化變遷的產物,但卻不是文化變遷的客觀記錄。但是,我無法在珠江三角洲進行任何與我在新界所做一樣的采訪。我隻得依賴文字材料來研究這個地區的曆史,由此看到我們對國家的擴張所帶來的複雜變化所知是何等有限。[18]在鄉村禮儀當中,這些變化同樣有跡可循,因為禮儀變化的核心正是種種創造王權形象的社會趨勢,而王權形象則是禮儀所必須朝向的。因此,我將首先敘述廟宇興建和宗教儀式之中所見的禮儀變化,並把這些變化的確立和傳布聯係到明初至16世紀中葉的某些政治事件。簡言之,我的看法是,明朝形成了這樣一種社會,其組織重心乃是建立在祠堂祭祖之上的宗族。我認為,這個過程是由種種讓國家得以向鄉村滲透的事件直接造成的。
(一)地方信仰之認受
祠堂祭祖的做法隻是從16世紀中期開始才在珠江三角洲普及起來。此前,地方組織的重心是佛寺,或拜祭不同神明的神龕和廟宇。朝廷的認可通常不是這些地方或拜祭演變的一個因素,但是,朝廷和官方對這個或那個神明的態度,或禁止某種信仰或儀式,卻會影響到不同拜祭場所的盛衰。由於文獻之不足征,尤其是南宋(1127—1279)以前的,我們隻好依靠這些變遷來重新梳理地方社會與國家的關係。
現存最早關於珠江三角洲宗教儀式的記載,見於道教典籍之中,而這些典籍與王權的發展同步。珠三角最早在道教中占有一席位,要數晉朝道士葛洪(約283—363)羅浮山煉丹的故事。葛洪並未留下任何儀式,但對地名卻有影響;其妻鮑姑成為廣州三元宮的主要神明;其弟子黃野人也常現身於羅浮山。[19]
唐朝出現了其他的宗教地標及其記載:越城龍母廟、黃埔洪聖廟(當時稱扶胥),以及與禪宗六祖惠能(638—713)有關的大佛寺——光孝寺和南華寺。[20]南漢(907—971)以廣州為首都,南漢君主是佛寺的捐獻者,除了讚助南華寺和光孝寺,他們也在羅浮山附近建立了其他的佛寺如資福寺,這所佛寺後來與嫁給了新界鄧氏的宋宗室女有密切關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