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山之亂”是地方上的動亂,通常不會申報朝廷。《明實錄》在嘉靖六年(1527)十月記載了這件事,是因為山西巡撫都禦史常道上奏出兵招撫不利,請朝廷命河南巡撫加兵會剿討伐。朝廷雖然馬上下了命令,但會剿的計劃沒有執行。以後的幾個月間,地方官員分成了兩派。山西黎城知縣王良臣親自到青羊山遊說招撫,他的努力得到山西巡撫禦史穆相的支持,而巡撫都禦史常道則堅持會剿的計劃。[3]
延至嘉靖七年(1528)九月,朝廷的官員也分成主撫和主剿兩派。桂萼主撫,張璁主剿,爭持不下。首輔楊一清請嘉靖皇帝親自決定。皇帝接納楊一清提議,支持出剿。嘉靖七年(1528)十月,山西、河南官兵分三路進攻,陳卿等遂敗。陳卿降,其父及妻子家屬皆被捕。夏言於此時,才上奏參常道罪,參其“撫剿失宜”,又“未嚐與賊會戰,乃飛章告捷”。這個奏折得到朝廷接納,夏言被委派到山西視察。[4]嘉靖八年(1529)二月,夏言回奏,請割壺關、潞城、黎城三縣建潞安府,“青羊山之亂”所遺土地,“盡給良民為業”。設兵備官,以澤潞泌州民壯,半守潞城,半駐青羊山。[5]
“青羊山之亂”,參與的人數不多。嘉靖七年六月報告估計,“陳卿之眾,僅八百餘口,除妻孥孱弱外,能戰者,不過四、五百人”[6]。不過,官軍圍剿之時,陳卿等就“逼脅近山居民,籍記其姓名,編成甲伍”。如此召集的隊伍,共一千七百多人,分別對抗山西、河南官軍。[7]夏言的奏折,說明搜獲“賊中文書冊及賊名籍”。夏言審訊後的結論是:“方卿猖獗時,近境小民,多被脅虜,籍記姓名,編為總小甲”,這些人“非真盜可擬”。[8]
這些脅從的男女,“約計不下二千餘人”。如何安置這批亂後的流離之眾,夏言提出了幾個不同的方案。似乎他最主張的辦法,是開發青羊山的往來道路,使投降的人仍繼續依山居住,“編為甲伍,照舊納糧當差”。假如不能開發青羊山,便唯有“審量地方廣狹,踏勘田畝多寡,相擇高平原阜,建置官府,以為防禦。大則設一千戶所,小則立二、三巡檢司。控扼要害,長年戍守,以為百年元事之計”。他考慮到應付巡檢司、千戶所所需的經費,認為“若可設千戶所,則將山間征糧田地,計畝從寬起科,給予該所官軍依山屯種。卻將附近衛所屯田抵兌酌量數目,略如井田之製,分授降人戶,每人田若幹,隨處安插耕種。俾為永遠世業。官司仍量行賑貸,以為廬舍、牛種之資”。但是,“若立巡檢司,則將附近州縣民間拋業地土分給耕種。不許征糧起科。若一處不給,則散置各縣地方,造冊編管。仍以山間田地,召募有力無田之人,僉充該司弓兵”。[9]這些建議,都反映在碑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