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公主出嫁之後,次年即回到唐朝,而貫穿葛勒、牟羽兩代回紇可汗的,反倒成了仆固懷恩之女。甚至可以說,唐室借兵回紇的重要橋梁在於和親,而和親的關鍵則在於仆固懷恩嫁女。然而學界對此事其實缺乏嚴謹的關注和審慎的考證。有鑒於此,本部分擬就這一問題略加探討。
先考仆固懷恩嫁女之時間。仆固懷恩在安史之亂後期地位的驟然上升,從根本上說源於唐朝對回紇的外交策略。這中間最為關鍵的一個因素,在於仆固懷恩之女嫁與回紇牟羽可汗。然而仆固氏究竟何時、在何種背景下嫁給回紇,卻一直不甚明晰。①據《舊唐書·仆固懷恩傳》載:“先是,肅宗以寧國公主下嫁於毗伽闕可汗,毗伽闕可汗又以少子請婚,肅宗以懷恩女妻之。”②細審史料,我們發現仆固懷恩在乾元二年(759)有一次極不正常的封王。至德二載(757)十二月初一,唐廷在複兩京後對主要將領論功行賞。封爵方麵郭子儀以下皆封國公,其中仆固懷恩進封豐國公;作為物質性獎勵的食實封方麵,除子儀以“再造家邦”之首功得食二千戶、李光弼得八百戶外,包括仆固懷恩在內的多數將領均僅得二百戶。③然而據《冊府元龜·帝王部·封建》,乾元二年(759)七月仆固懷恩卻成為叛亂爆發後首位異姓封王者,而郭子儀、李光弼等被封為郡王已晚至762年寶應政變前後。①異姓封王無疑需有殊勳至功,以戰局來看,乾元二年(759)三月九節度相州潰敗,七月十七日趙王係任天下兵馬元帥,李光弼為之副,並取代郭子儀統領朔方軍,十天後的二十七日,仆固懷恩“進爵大寧郡王”。大軍潰敗後朔方軍麵臨重整,前後節帥郭、李都未封王,因此斷然不會如司馬光所說是因為其“前後戰功居多,故賞之”②。很顯然,仆固懷恩此時進爵郡王,有其特殊原因。論者多屬意於仆固懷恩為國嫁女和親,卻鮮有考慮其女身份這一決定性因素。按:唐代王之女稱“縣主”③,郡王亦同,墓誌中有“金城縣主,即隴西郡王之長女”④的說法為證。自公以下之女均無“主”之號。唐廷和親縱因時勢艱危,但基本禮儀仍需周全。唐廷此前曆次和親,之所以選自宗室之女,是因為其本身已有郡主或縣主之銜,方得進一步冊封公主;即如至德元載(756)葛勒可汗嫁女與敦煌王承案,唐廷亦在隨後先冊其為毗伽公主,再得正式成婚。仆固部歸唐雖早,但因部落不大,故並未如李光弼之先得以封王,僅得世襲都督。⑤仆固懷恩在封王之前,其女僅為普通蕃將之女,從身份上講很難直接嫁給可汗之子。有學者將其歸入“以重臣之女出嫁”的類別⑥,是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