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察舉製度變遷史稿

三、儒生與文吏的衝突與融合

漢代帝國政府的主要成分是儒生、文吏兩大群體,那麽選官製度上的變動,就必然影響到二者間的關係。儒生、文吏之間一直存在著政治方針和權力分配上的鬥爭。如賈誼稱“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而不知大體”;董仲舒言“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與?”文吏亦抨擊儒生“重懷古道,枕籍詩書,危不能安,亂不能治”。在東漢皇權著手恢複和強化理性行政,並在選官方麵建立了“試職”“累功”之製後,儒生和文吏之間的權力分配,便立刻受到了影響。

“試職”“累功”之法,是同時適用於儒生、文吏的。因為按規定隻有“德行尤異”者才“不須經職”,那麽,以經術得舉的儒生就不能免去“試職”“累功”之事。雖然儒生之“軌德立化”也不妨謂之為“能”,但吏事政務原為文吏之所長,那麽這一製度,就將更有利於“以事勝”的文吏,而不利於“以職劣”的儒生。

東漢尚書台權重。《後漢書·韋彪傳》:“天下樞要,在於尚書,尚書之選,豈可不重?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是居尚書者多為文吏。尚書多由尚書郎遷至。《後漢書·周榮傳》:“諸(尚書)郎多文俗吏,鮮有雅才。”是尚書郎亦多文俗吏。尚書郎由三署孝廉郎選,孝廉則來自郡國察舉。《後漢書·第五倫傳》:“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郡國所舉,類多辨職俗吏。”可見王朝重吏治,察舉重功能,遂使“辨職俗吏”在帝國政府中占據著相當地位。

《資治通鑒·漢紀》明帝永平七年載宋均語:“國家喜文法廉吏,以為足以止奸也。”王充《論衡·程材》亦記當時“古經廢而不修,舊學暗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嘩於朝堂”,“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則?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又《後漢紀·殤帝紀》載尚敏疏稱:“自頃以來,五經頗廢,後進之士,趣於文俗①,宿儒舊學,無與傳業,由是俗吏繁熾,儒生寡少。”(“由”字據《續古文苑》卷六補。)力請“自今官人,宜令取經學者,公府孝廉皆應詔,則人心專一,風化可淳也”。可見當時公府辟召、州郡察舉,文吏頗有排擠儒生之勢。究其原因,則在於“用吏為繩表”,遂使選官中“使能”“達吏”因素得到了製度化的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