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察舉製度變遷史稿

四、察舉與任子

官僚製理性行政的基本維係之一是選官的功績擇優製原則,但理性行政卻不是支配官僚帝國政治行政的唯一因素。在這個帝國之中官僚構成了統治階級,官位構成了這一階級謀取權力、財富、地位和威望的主要憑借,那麽,這一階級對官位的優先和世襲地加以占有的要求,就必然地也支配著帝國選官的形態與格局。

一般說來,在王朝初年,開國元勳、佐命功臣之子弟優先占有要職優位是普遍現象。往往要經過若幹年的過渡,普通士人才能得到較多的嶄露頭角的機會。但即使在此時,高官權門子弟,在選官上也往往有著較普通士人更為優越的入仕晉升機會與途徑。晉代詩人左思在《詠史詩》中表達了如下深沉感慨:“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金張藉舊業,七葉珥漢貂。馮公豈不偉,白首不見招!”這種情況,確實是“由來非一朝”的。漢初之軍功官僚子弟,以及後來之金、張、許、史一類豪門權貴子孫世躡高位,大量來自微族寒門的民間英俊,便無法與之競爭而一施才智。

漢代之官僚權貴子弟,除了升遷上依父祖勢位而較普通士人更為優越之外,在入仕上亦有特殊途徑,這主要就是任子為郎及起家內侍之途。《漢書·哀帝紀》注引應劭:

任子令者,《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

實際實施之中,任子常有超過一人者,隨君主寵遇而定;還常有普授官僚子弟為郎之事。《後漢書·桓榮傳》:

顯宗即位,尊以師禮,甚見親重,拜二子為郎。

又同書《安帝紀》建光元年詔:

以公、卿、校尉、尚書子弟一人為郎、舍人。又如同書《獻帝紀》永漢元年:

賜公卿以下至黃門侍郎家一人為郎。

這就形成了官僚將權益傳與子弟的製度化途徑。此外,還有由內侍等官起家之途。《初學記》卷十二記侍中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