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察舉製度變遷史稿

二、考試製度對門第限製的突破

北魏孝文帝的察舉方針是“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即兼顧才地。但如前所述,孝文帝對於士族製度的態度,原本也有矛盾不定之處。至少,作為強大的鮮卑皇權的代表,他給予士族的特權,就不會像南朝士族所得到的那樣多,在察舉選官上亦是如此。《魏書·高祖孝文帝紀》太和七年春正月詔:

朕每思知百姓之所疾苦,以增修寬政,而明不燭遠,實有缺焉。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於州郡使者、秀孝、計掾,而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大辟,明罔上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歸。申下天下,使知後犯無恕。

孝文帝在察舉上雖優假士族,但條件是他們要能裨益政務,而不是像南朝名士那樣,僅僅以對策來博取名譽,馳騁才藻。所以當秀孝不能如實地將下情上達,惱怒的孝文帝便以大辟相威脅,最後宣稱的“恕罪聽歸”,是說不予授官以為懲罰。同紀又記太和十五年八月:

詔諸州舉秀才,先盡才學。

按在十餘年前的延興二年,孝文帝令察舉“門盡州郡之高,才極鄉閭之選”,而此詔則把“才學”置於門第之上了。又《魏書·韓顯宗傳》記其指責秀孝有名無實,朝廷但檢其門望,批評“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其反響是“高祖善之”,就是說孝文帝居然是讚成其意見的。這種矛盾態度,也反映了察舉一途中的門第限製,最終是不會長久的。

即使在察舉為士族壟斷之時,這種由策試選官之途,也仍然不同於“平流進取”。在北魏後期以至東魏北齊之時,選官中考試取人的原則的貫徹,又有了一些很有意義的發展。下麵試加敘述。《魏書·文苑溫子升傳記》:

熙平初,中尉、東平王匡博召辭人,以充禦史,同時射策者八百餘人。子升與盧仲宣、孫搴等二十四人為高第。於時預選者爭相引決,匡使子升當之,皆受屈而去。搴謂人曰:“朝來靡旗亂轍者,皆子升逐北。”遂補禦史,時年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