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察舉的重心向考試轉移之後,它與學校的關係就日益密切起來。例如東晉元帝時下令察舉恢複策試,秀孝多不敢行,孔坦遂議曰,“又秀才雖以事策,亦泛問經義,苟所未學,實難暗通”,請“崇修學校,普延五年,以展講習”(見《晉書·孔坦傳》);又甘卓亦謂“策試之由,當借學功”,請“申與期限”(見同書《甘卓傳》)。就是說,策試的才學,要經由學校的培訓;特別是在策試日趨嚴格、規範之時,尤其如此。
魏、齊中書學或國子學以及太學的學生,入仕數量頗為可觀。但南朝國子學之入仕者,要經由一次明經策試,這既是學業成就的畢業考試,也是入仕的資格考試。而魏齊京師諸學學生之入仕者,卻均無經過這種策試的明確記載。他們大約是直接遷補。魏齊學生是有品秩的。據《魏
書·官氏誌》太和第一次《職員令》,國子學生在從第六品下;據《隋書·百官誌》中,北齊國子生視流內從第七品。他們大約入學就獲得了相應品秩官資,不需結業策試,即可依此敘錄。但學校中日常的考校,還是存在的。《北齊書·孝昭帝紀》皇建元年八月:“又詔國子寺可備立官屬,依舊置生,講習經典,歲時考試。”可為一證。
魏齊時期,值得注意的是郡學與察舉的結合日趨緊密,甚至成了秀孝的主要來源。郡學之立始於北魏獻文帝天安初年,亦稱太學,有生百人至四十人不等,依郡之大小而定。《魏書·元英傳》:“謹案學令,諸州郡學生,三年一校所通經數,因正使列之,然後遣使就郡練考……求遣四門博士明通五經者,道別校練,依令黜陟。”又同書《封軌傳》:“奏請遣四門博士明經學者,檢試諸州學生,詔從之。”又《薛謹傳》記其為秦州刺史之時,“謹命立庠,教以詩書,三農之暇,悉令受業,躬巡邑裏,親加考試”。又《北齊書·杜弼傳》記其於郡學受業,“同郡甄琛為定州長史,簡試諸生,見而策問,義解閑明,應答如響,大為琛所歎異”。知郡學由中央三年一次遣使考校,日常課業則由州府督責。其製度、規模,均較南朝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