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一個人的思維方式,我們必須考察他與同伴的關係。一方麵,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由宇宙的本質所決定,因而容易發生變化。另一方麵,它也由諸如一個社會或國家的政治傳統這樣的固有製度所決定。不弄清這些社會關係,我們就無從理解這些精神活動。
一、絕對真理
人的精神不能自由無羈地“行動”,因為它必須要解決不斷出現的問題,而這就決定了它的行動路線。這些問題與人的社會生活邏輯密切相關,社會生活的基本狀況通常會對個體產生影響,但社會生活卻很少受到個體的影響,即使有影響,也隻是某種程度上的影響。不過,我們不能將社會生活的現存狀況視作終極的狀況;這類狀況多得不勝枚舉,且很容易發生變化和轉變。我們還遠不能透徹地闡明精神生活問題的黑暗麵,還遠不能完全理解其真諦,因為我們無法逃出由我們自己的種種關係所編織成的天羅地網。
要擺脫這一困境,唯一的辦法是假定我們社會生活的邏輯是存在於這顆行星之上的終極真理,我們在克服由於不健全的組織和我們作為人的有限能力而產生的錯誤之後,就可以一步一步地接近這個真理。
我們考慮的一個方麵是社會的物質層麵,馬克思和恩格斯曾對此做過描述。根據他們的學說,經濟基礎,即一個民族生活於其中的技術形式,決定著“理想的、邏輯的上層建築”,即個體的思想與行為。我們的“人類社會生活的邏輯”和“絕對真理”的概念與這些觀點是部分一致的。然而,曆史以及我們對個體生活的洞察(我們的個體心理學)卻教會我們,個體對某種經濟狀況的要求做出錯誤的反應,有時候也是權宜之計。為了避開這種經濟處境,他可能會讓自己糾纏於自己的錯誤反應所織就的羅網之中。我們通向絕對真理的道路將會引導我們跨越無數的此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