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夢的解析

第七節 做夢及其功能的理論

從某個特定的角度,對盡可能多的觀察到的夢特征做出解釋,同時又對夢在較廣泛的現象範圍內所占的地位進行界定,任何這樣的闡述都可以被稱為關於夢的理論。人們會發現各種理論是如此不同,主要在於它們選擇了夢的不同特征作為最基本的特征,並且作為解釋和聯係的出發點。沒有必要從這些理論中推出夢的功能(無論是從功利主義出發還是其他目的)。不過,由於我們具有尋找目的性解釋的習慣,我們更容易接受那些把某一功能歸之於做夢過程的理論。

我們已經熟悉了幾種在此意義上或多或少可以被稱為夢的理論的觀點。古人持有的信念是:夢是神給人的啟示,用來指導人的行動。這就是一個完整的夢的理論,它給人們提供了一切關於夢的有價值的信息。隨著夢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有相當多的理論也隨之發展起來,其中一些理論目前還很不完善。

同樣沒有必要對這些理論悉數列舉,我們可以根據它們對夢中精神活動的數量與性質的基本假定,把夢的理論粗略地分為三類。

第一,如德爾波夫(1885)等人的理論,認為白天的精神活動全部會在夢中得到延續,他們假定心靈並不入睡,它的機能仍然保持不變;但由於處於睡眠狀態,和清醒時不同,它的正常功能必然產生不同的結果。對於這些理論,產生的問題是,它們能否在睡眠條件下將夢和清醒思想完全加以區分。此外,它們也不能表明夢具有任何功能,沒有說出為什麽人要做夢,也沒有回答精神結構的複雜機製如何能在似乎沒有預設的條件下繼續運作的問題。要麽是無夢的睡眠,要麽由幹擾刺激的介入而清醒過來,似乎隻有這兩個才是可取的反應,而不是做夢這個第三選項。

第二,與第一類理論相反,第二類理論認為夢是一種低級的精神活動,是鬆散的聯想和材料進入的減少。關於睡眠的特征方麵,這些理論提出了一些非常不同於前述德爾波夫理論的觀點。根據這些理論,睡眠對心靈具有深遠的影響。它不僅使心靈與外部世界隔絕,而且還擠進精神機製並使它暫時停止工作。如果我大膽地引用一個精神病學方麵的比喻,可以這樣說,第一類理論是按偏執狂的模式來構想夢,而第二類理論則認為夢類似於心理缺陷和精神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