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帶一路”與人類命運共同體

第二節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風險共擔的答案

進入21世紀以來,重大自然災害與疾病頻發,嚴重性、規模和頻率都在增加,進一步揭示了人類社會的脆弱性。研究顯示,1920—2020年世界範圍內暴發的重大自然災害與疾病事件共計45項;其中,23項為地震、洪水、颶風、海嘯等自然災害,22項為流感、霍亂等傳染性疾病;近百年來全球重大自然災害與疾病主要發生在西太平洋和非洲地區,占所有重大災害數量的55.56%;全球重大自然災害與疾病的綜合影響力的顯著區域主要集中在西太平洋、東南亞和非洲地區。①

一、自然災害頻發

當大自然以自然災害的形式展現出其可怕的力量時,數以百萬人受到影響,人們的生活和生計、經濟發展和社會活動遭到破壞。2014年至2017年,每年全球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8.7億多人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造成民眾死亡,生計受損,迫使2000萬人逃離家園。①除了人員傷亡,自然災害引起的財產損失也不能忽視。盡管大多數的災害報告中未涉及經濟損失的精確數據,但據瑞士再保險公司的估計,僅2017年,颶風、地震和荒野火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經濟損失已達到3050億美元,幾乎是2016年時1880億美元的兩倍,同時也高於近10年的平均水平。②

自然災害呈現出巨大的破壞性和跨國性的特點。以地震為例,2004年,印度洋地震海嘯,波及東南亞及非洲東部多個國家,共有18.3萬人喪生,4.3萬人失蹤,大約有40萬幢房屋被毀,140萬人失去生計;2008年,中國四川地區發生地震,造成87000餘人死亡;2010年1月12日,海地發生7級地震,造成22萬餘人死亡;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島發生9級地震,雖然地震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其引發的海嘯造成18000餘人死亡,並誘發了福島核事故。僅一次地震就會對人類造成致命危害,而在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下,洪水、暴雨、暴雪、熱浪和台風等氣候現象同樣令人擔憂。以法國為例,在過去20年內,法國共發生86起自然災害事件,其中,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自然災害是極端氣候事件,共致使24000餘人死亡。最為嚴重的是2003年發生的熱浪侵襲事件,該事件造成15000人死亡,其中老年人占比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