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家的日常

三、皇帝的告誡為何失靈?

上麵具體估算了西漢末年全國置傳一年的招待開支,下麵轉而依次分析為何會出現招待費用膨脹以及皇帝的詔書為何失靈。單從懸泉漢簡看,就可以發現若幹現象的端倪。

首先,當時已經出現用官府糧食超範圍接待個人的情況。敦煌懸泉遺址發現的西漢出米記錄中就有這樣的事例:

出米一鬥二升,十月乙亥,以食金城枝陽長張君夫人、奴婢三Ⅱ90DXT 0213②:112②人,人一食,東。

此簡無年號,但從已刊資料看,本探方地層②所出的紀年簡最早為甘露三年(前51年)十一月(Ⅱ90DXTO213②:139),最晚為綏和二年(前7年)八月(Ⅱ90DXT0213②:33)③,該簡的年代應不出此範圍,基本應是在元帝、成帝時期。此次招待對象是金城郡枝陽縣縣長的妻子與奴婢一行四人,或是至官舍就夫,或是自枝陽外出,無論哪種,均不是什麽公務,而是私人或家庭事務。

當時女性除去公主之類外,幾乎均無公務身份。①漢代官員妻子通常與官員同居於國家供給的官舍②,不過,這種做法盡管流行,很可能並非出於朝廷的製度安排,而是官員們在任官實踐中逐步爭取來的,且不為時人所認可。《漢書·何並傳》載,哀帝時何並任潁川太守,“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挑選“妻子不至官舍”來表示“清廉”(77/3268),看來在時人心目中,妻子至官舍雖是慣例③,卻常常和貪腐糾纏在一起。時人的這種印象當是來自其接觸、聽到的眾多官員妻子至官舍及隨後發生的事實,這一印象及背後的事實是推斷張君夫人的出行性質時不能無視的。

此次張君夫人帶著奴婢外出,並不符合《二年律令·傳食律》中由官府提供傳食的範圍④,《二年律令》雖是西漢初年的律令,且非全部,不過,從西漢後期的情況看,置傳的支出不斷增加,皇帝反複要求加以控製,對享受傳食者的範圍隻會越發予以限製,而不會放鬆。因此,按西漢初年的規定,張君夫人及其奴婢不應享用傳食,到了後期更應如此。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