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學者所指出的,中國正史背後實際是由一套“皇帝製度敘述”②來支撐,這種敘述的主線與核心是皇帝,加上傳紀以人為線索的敘事方式,其他機構與職位則被虛化與片斷化,由此勾畫出的史像呈現了部分曆史事實,同時亦遮蔽了不少事實,不免會與實際的曆史過程產生偏差與錯位,丞相及其作用由此被排擠到邊緣。勞翰先生數十年前提出的“君相委托製”頗有眼光,受到此說的啟示,結合不斷出土的新資料,讓我們有機會校正傳世史像。通過並置與對照不同來源的史料,重審過去,反觀史書,重新接近曆史現場中的丞相及其與皇帝的關係。
經過此番審視,可以發現西漢時期,即便武帝以後,丞相依然是朝政的核心。無論是丞相府的規模與尚書人員的對比,還是詔書的頒下渠道,以及丞相本人亦可對郡國下發文書,丞相還可從皇帝頒下的詔書中整理出“丞相板詔令”作為日常行政的依據,丞相府派出的丞相史更是活躍在邊郡的不同場合,均從不同側麵顯示了丞相在王朝統治中的樞紐作用。皇帝管理郡國,除了任命守相,平時依然需要經過丞相的過濾。可以說,勞翰概括的君相委托製,武帝以後依然沒有多少變化。
武帝元封五年設立的刺史,可以說是針對丞相管轄的郡國的監督,刺史年底回京奏事的直接對象是尚書,亦不時會受到皇帝的召見,而奏事亦需提交給禦史中丞,來考核刺史工作的高下。相互牽製的設計,使得刺史成為皇帝監督丞相管理郡國的得力工具,同時刺史又要受到禦史中丞的考課,如此互相防範與督察,幫助西漢王朝持久統治了一百多年。
學棣張琦費心檢核史料,摘謬正誤;孫梓辛君來信提供資料與論著,訂正誤解。2017年12月14日將此文提交清華大學曆史係第46次史學沙龍討論,得到與會的孫梓辛、郭偉濤、祁萌、孟獻誌、劉力耘、王彬、吳天宇、李倚天、屈濤、石洋、方誠峰等先生的指正,會後王偲亦寄來意見,一並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