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瑛碑》,或稱《孔子廟置卒史碑》《百石卒史穌碑》等,立於東漢桓帝永興元年(153年),原碑位於山東曲阜孔廟大成殿東廡。①此碑宋代便已著錄,迄今一直受到學界重視,題跋考述不斷②,20世紀以來,各種角度的研究亦不少③。
《乙瑛碑》除末尾兩行的讚之外,主體是文書,記錄了增設孔廟官吏一事出現與處理的經過。元嘉三年(153年,五月改元永興元年)或更早,魯相乙瑛向朝廷提議為孔子廟增設一名百石卒史來守廟並掌管禮器,司徒吳雄與司空趙戒接到乙瑛上書後經谘詢太常祠曹掾、史,了解祭孔故事後,讚同增設,並上奏皇帝,得到批準。司徒與司空(以下簡稱“二府”)複下書魯相提出了選任卒史的具體要求。魯相平(時乙瑛已卸任)等接到詔書後按照要求,選定守文學掾孔解補卒史,並寫文書上報司空府。
碑文主體當是據魯相收到的詔書以及回複的底本刊刻的,鐫刻時為表彰二府,在碑第8、9行空白處末尾刻上兩人籍貫、姓名與字,並加上尊稱“公”;末尾書讚,歌頌首倡此事的乙瑛,與落實此事的縣令鮑疊。碑文的主體是文書,但目的是歌頌為管理孔廟做出貢獻的官員,實際屬於頌德碑。①
盡管此碑早就引起注目,但對碑文內容的總體考察還不夠,特別是增置百石卒史一事的處理過程。對於漢代的“政治過程”,近來開始有學者進行深入分析②,不過,已有的分析乃利用各種零散資料歸納而成。《乙瑛碑》則集中記錄了圍繞一件事務的多件文書,透過解析文書,探討此事產生、處理的經過,揭示參與者的作用,無疑會加深對東漢“政治過程”,更具體而言,是“事務過程”③的認識。
對於碑中所刻文書數量,意見不一。①據大庭俗對西漢詔書的複原與研究②,嚴格來說,隻有兩件:壬寅詔書(第1—11行)和魯相平等給司空府的回複(第12—1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