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近代社會文化史研究

一、半封建特性的學理詮釋

學術界較普遍認為,直至20世紀30年代,中國近代社會之“半封建”特性的論斷幾乎成為基本定論,尤其是經過“中國社會史論戰”後,學理性的廣泛討論和深入辨析使之已經成為“常識”而被社會所認可。當然,“論戰”對於中共黨內的理論爭論、對於中共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與中國“托派”理論的爭論,不免呈現出“實際鬥爭”需要的政治訴求色彩。但考以史實,以“半封建”概念來詮釋中國近代社會的理論卻並非僅僅導源於和局限於“中國共產黨理論”體係之中。

早在1924年,日本學者田中忠夫在《國民革命與農村問題》一書中就形成了比較係統的“半封建社會”的理論,他認為:“中國至今仍為半封建社會,或僅進至初期資本主義社會。封建的生產關係超過資本的生產關係,封建的生產關係,為農業生產關係與係統與手工業生產工業係統的總和。”②田中忠夫所持的觀點比20世紀30年代“論爭”中形成的“半封建社會”理論至少早十年,而且其所持觀點既非泛泛之空談,亦非簡單的概念移借,而是有著自己相對成熟的思考。

首先,立足於經濟關係或製度的分析構成其中國社會“半封建”特性的基本依據。“現在中國農村經濟,比於十九世紀末俄國農村經濟,其貨幣經濟乃至商品經濟,較為發達可以判明了。”①田中忠夫並不是簡單地囿於概念性詮釋,而是在“世界曆史”比較視野中確立自己的觀點。正是這種比較,使他並沒有抹殺中國典型封建製度早已崩解的基本史實,“一般說來,中國是一個小農經濟的國家,中國古代的封建製度,早已消滅,又農奴製度二千年前大體已崩壞了”②。既然“中國古代的封建製度,早已消滅”,又何以在晚近中國形成“半封建社會”?如何建立起古代“封建”與近代“半封建”的曆史脈絡?至少田中忠夫認為,具有超經濟剝削特征的大地主或集團地主帶有“封建”性質。他認為,在“小農經濟”的普遍存在之外,“中國的大地主也不少”,“此外,中國有一種集團的地主,例如祠產、廟宇、寺產等。……而管理此公共地者,實際握於少數人,故彼等易成土豪劣紳,在中國為一種特殊需要地主階級”。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