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練興起於多事之秋。“迨大難既作,各地方人士知官與兵之不足恃,起而聯團,捍禦保衛桑梓者極眾。”⑥社會需求本身推動著紳士階層走上基層社會控製主體地位,駕馭地方武裝——團練,從而也成為控製整個地方社會的中堅力量。
團練是根源於鄉土社會的互助防禦性組織,它的特點是以“土著”為本,排斥任何“客籍”力量的滲入。“團練鄉勇四字各有實義……團則聲氣誼皆宜團結,練則進退擊刺皆宜講求,鄉則取土著之人而客籍流氓不得與,勇則取壯健之士而老弱疲病不得充……四字中,鄉字尤亟,竊謂團勇必團土著,投充必得的保”①;團練特有的凝聚力建立在鄉土社會成員的純潔的基礎之上,這種純潔卻依賴於世代共處、血脈相承的地緣加血緣紐帶的維係。因而,“皆用本地民人,不招募外勇”②的團練,把“保衛桑梓”作為高舉不落的旗幟。這就決定了居於鄉土社會權威地位的紳士,必然成為團練的領袖及中堅力量,盡管這一事實與清廷牽製地方紳士勢力的一貫政策相抵悟。
團練隻是一個曆史的起點。它不僅確立了紳士在團練這一特定社會控製組織中的突出地位,而且也使紳士階層擺脫了在保甲係統中的尷尬,從而成為近代時期基層社會控製的主體。
保甲製度同紳士階層社會地位形成的衝突,其實早已引起了人們的關注。把紳士階層納入保甲控製的主體而不是置為控製的對象,是改革這一製度的主要思路。張惠言在《保甲事例書》中就提出由紳士總理保甲事務:“甲長鄉正之名,近於為官役,不若鄉設一局,以紳衿一人總理,士夫數人輔之,謂之董事。牌頭無常人,輪日充當,謂之值牌。如此,則牌頭之名不達於官,董事民間所自舉,不為官役,又皆紳士,可以接見官府,胥吏雖欲擾之不可得矣。”③雖然張惠言提出的保甲改製也要求“不問官民大小戶,一體均編”①,但在製度實際運行過程中,卻強化了紳士階層的領導地位。“今惟責成本鄉紳士,遵照條法,實力奉行,地方官隻受紳士成報,時加勸導,不得令差役換查。”②顯然,這與保甲一向排斥紳士的定製不合。然而,鹹同之後紳士直接插手保甲事務的事實已經為官方所認可。曾經擔任惠、潮知府的剛毅就把依靠紳士推行保甲的做法引為經驗之談:“予蒞任惠潮,常下鄉招集耆老紳民,詢其本鄉某為端人,某為正士,令其舉出。即由所舉之內,擇優派充保正。”③這同19世紀50年代胡林翼在貴州由紳士控製保甲的做法如出一轍。④因此,團練崛起的深刻的曆史影響並不局限於紳士在團練中的領導地位,而是引發了“保甲權力向名流的轉移,以及隨之而來的名流控製地方權力的增強”⑤的確切無疑的發展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