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近代社會文化史研究

一、以教化為本

“為國之道,以教化為本。移風易俗,實為要務。誠亂者輯之,強者訓之,相觀而善,奸慝何自而逞。故殘暴者,當使之淳厚,強梁者,當使之和順,乃可幾仁讓之風焉。舍此不務,何以克臻上理耶。”①早在1619年7月,努爾哈赤就充分意識到社會教化在政治統治中的重要作用。康熙九年(1670),聖祖諭禮部曰:

朕惟至治之日,不以法令為亟,而以教化為先。其時人心醇良,風俗樸厚,刑措不用,比戶可封,長治久安,茂登上理。蓋法令禁於一時,而教化維於可久,若徒恃法令,而教化不先,是舍本而務末也。②

就王朝的安危和權力的鞏固而言,軍事統治和嚴法峻刑隻是一時之舉,而非久遠之策。因此,清朝統治者在實踐中確認了“教化為本”的統治原則,並逐漸形成並完善了自己的鄉村社會教化體係。

為了從思想上控製鄉村社會的民眾,清王朝建立了一係列的組織來承擔社會教化的職責,主要有社學、書院和保甲組織。

從順治至雍正年間,清廷多次下令要求“每鄉置社學一區,擇其文義通曉、行誼謹厚者補充社師”③,“凡近鄉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內有誌學文者,俱令入學肄業……務期啟發童蒙,成就後人,以備三代黨庠術序之法”④。社學的設立,任務主要有兩方麵:一是教訓生童,啟迪百姓,化民成俗,以收教化之功;二是教會學生識字讀書的基本技能。社學是一種兼有學校作用的社會教化組織。

清初,鑒於明末的教訓,對書院采取抑製政策。隨著清王朝統治的日趨穩定,清廷對書院的態度也轉變為積極興辦。雍正十一年(1733),清廷敕令曰:“近見各省大吏漸知崇尚實政,不事沽名邀譽之為;而讀書應舉者,亦頗能擯去浮囂奔競之習,則建立書院,擇一省文行兼優之士讀書其中,使之朝夕講誦,整躬勵行,有所成就,俾遠近士子觀感奮發,亦興賢育才之一道也。”①從此,清代書院經曆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時期。清代書院是以考課為主,“講學者鮮”②。但書院學生所習仍為儒家經史之術,“書院肄業士子,令院長擇其資稟優異者,將經學史學治術諸書,留心講貫以其餘功兼及對偶聲律之學。其資質難強者,且令先工八股,窮究專經,然後徐及餘經以及史學治術對偶聲律”③。正是通過書院的教育,一部分士子和生童獲得儒家倫理知識。與社學相比,書院教化的範圍較窄,且教化內容的程度較深,它更多的是入仕或即將入仕的人們接受教育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