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國家主體而言,它對鄉村民眾進行思想教化時,必然要利用多種途徑,既要利用常設的社學、書院、鄉約、宗族等常規性的教化組織,也要利用旌表、宗教、戲曲等一些非常規性的、不定期而出現的教化形式,這些教化組織與形式共同構成了清代鄉村社會的教化體係。
清代鄉村社會的教化體係乃是一個二元同構性的組織係統,即以保甲製為代表的官方教化組織與形式和以宗族、鄉約為代表的非官方教化組織與形式同構而成。
在這一“二元同構體”中,紳士階層起著社會紐帶的作用。紳士們“出則為官,入則為紳”,成為連接官方係統與非官方係統的最佳契合點。清王朝明確規定了紳士們在鄉村教化體係中的領導地位,在下令“每鄉置社學一區”的同時,亦要求“擇其文義通曉行誼謹厚者補充社師”。雍正元年(1723)對於社學的教師又做出了明確規定:“州縣於巨鄉大堡各置社學,擇生員學優行端者補充社師。”①由於這一階層所具有的學識和權威性,他們在非官方的教化組織和形式中也同樣占據著領導地位。在宗族組織中,“族正以貴貴為主,先進士,次舉貢生監,貴同則長長,長同則序齒,無貴者,或長長,或賢賢”②。在鄉約組織中,也是“於舉貢生員中揀選老成者一人,以為約正”③。
作為鄉村教化體係領導力量的紳士階層,由於知識的占用和特權的享受,在鄉村社會中具有天然的權威,他們本身就對鄉村教化起著重大作用。“士子者,百姓所觀瞻”④,“士人有廉恥,而後鄉裏有風化”⑤。呂坤曾言道:“吾少時鄉居,見閭閻父老,小民同席聚飲,恣其笑談,見一秀才至,則斂容息口,唯秀才之容是觀,唯秀才之言語是聽;即有狂態邪言,亦相與竊笑而不敢言短長。秀才搖擺行於市,兩巷人無不注目視之曰:此某齋長也。人情之重士如此,豈畏其威力哉!以為彼讀書知禮之人,我輩村粗鄙俗,為其所笑耳。”⑥如果紳士們貪婪好利,行為無常,彼地則教化難行,風俗敗壞,“士大夫任風化之責,既恬不為慮,又不躬行儉讓以先之,欲俗之歸複於厚,安可得也。”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