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後,中國社會與文化遭遇“千古未有之奇變”。一方麵,在西方資本主義商品的衝擊下,傳統的自然經濟結構逐漸破產,固有的“士農工商”的社會結構也在發生著錯動。向來居於“四民之末”的商人地位得到提升,從商之人增多,且有士大夫步入商人行列,“同光以來,人心好利益甚,有在官而兼營商業者,有罷官而改營商業者”③。另一方麵,傳統教化體係麵對著劇烈的社會變動,失去了維係人心的傳統功能。在專製社會中,社會規範是以維護王權的利益為基礎的,教化體係所遵循的社會規範同樣以王權的利益為旨歸。在清代鄉村社會教化體係中,儒家學說成為教化所奉行的理論標準。在晚清,這一標準本身正麵對著自己難於解釋的問題。儒家學說提倡忠孝節義,重內心的修養與人格的鍛煉,尊崇禮義道德對於治國的作用。倭仁就提出:“立國之道,尚禮義不尚權謀;根本之圖,在人心不在技藝。”④但是,實際上,尊崇禮義的上邦總是不敵持“奇技**巧”的“夷狄”。於是,清朝實行鄉村教化所奉行的社會規範本身就陷入了迷茫。傳統的教化體係開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其一,傳統鄉村教化組織趨於形式化。在社會生活內容發生巨變的情況下,原有鄉村教化組織未能及時應變,遂在時代發展中日趨形式化。“今之保甲,虛貼門牌,隱匿不知,遷徙不問,徒飽胥役,即詡善政,民病盜喜。”①同治元年(1862),順天府尹林壽圖無可奈何地說,保甲之法“雖已刻有成書,頒行州縣,無如視為具文、虛應故事”②。在保甲製成為具文的同時,鄉約組織也經曆了同樣的命運,早在乾隆時期就有人指出鄉約宣講的弊端:“其荷鋤負耒之夫,貿易之子,並未有一人舍其本業前來聽講者。間或行路之人,駐足觀聽,又於聖言之精義未能入耳會心。在州縣原不過奉行故事,而督撫開列首條亦不過遵巡舊文。”③在近代,鄉約宣講更趨於形式,時人指出:“蓋上無教化,則下多涼德,其士大夫鮮廉恥而日習於**侈,其民蔑倫紀而日趨於邪僻,見異思遷,有必然者。製書朔望宣講聖諭,久已視為具文,今無圜聽之人矣。”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