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所形成的中外關係的認知,由“華夷”到“中西”話語模式的轉變,顯然構成了近代民族主義形成的基本前提。放棄“華夷”的表達不僅僅是“話語”的轉變,而是體現著一個時代的轉折。問題在於,《瀛寰誌略》麵對的卻是一個完全的“華夷”話語的時代。對此,當時身臨其境的外國人的感觸是深刻而具體的:“這種對外部世界的無知導致他們產生了一種荒謬的認識:他們是整個世界的主人;他們居住在世界最重要的地盤上,不在中國疆域內生活的人都是野蠻蒙昧的。”①其時,中英之間的很多糾紛和爭執,都與此相關。如1834年8月間,英國商務總監督律勞卑與中國官員(廣州知府、潮州知府和廣東協台)會晤,關於雙方的座次排列有過一番爭執:中國方麵在英國商館的客廳裏的布置是“將北麵的上座完全留給中國官員,行商們則坐在東邊,即旁座的上席;而把英國監督們——包括律勞卑男爵在內——的座位都放在西邊,這不但是邊座的下席,而且是背著英王的肖像”②。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座位安放問題,至少英方看來,是“把他和一切外夷比作是天朝皇帝所任命的官憲腳下的塵埃”③的一種鄙視。所以,作為英方商務監督的律勞卑堅持更改座位布置,他采用了一張會議桌,將“自己放在主人的席位上,把三個上賓的席位留給那三位中國官員,第四席位留給監督處的一位同僚,並將秘書阿斯迭的席位放在長桌的末端,行商們的座位則未加更動”。“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是一種唯一可能的或合理的布置”,“但在當時則被視為一種太過分的平等權主張”。①
鴉片戰爭之後,“確認英、中兩國以及他們的官吏和代表身份上的平等,是當中最主要的,並且幾乎是唯一的一點。……所以條約就被寫成這樣的形式並且還包括有這樣的規定,以便把英國撤出進貢國之列並且把英國君主和她的官員置放在同中國君主和官員互相平等的地位上。民族的平等是以條約的形式確認的”②。但是,英國人的這項要求並沒有獲得中國社會的認可,在鴉片戰爭後廣泛而激烈的民族衝突中,朝野上下反而更加強化和突出了“華夷”話語。這是彌漫於整個社會的共同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