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循著已有相關研究的脈絡,探究“一帶一路”投資風險防範問題。與跨國投資風險相關的研究已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理論、模型和方法,為本書探索“一帶一路”投資風險及其防範提供了較好的參考,以下分別從跨國投資風險和“一帶一路”投資風險兩個方麵進行梳理。
(一)跨國投資風險研究
1.國家風險及其分類
在跨國投資風險研究曆程中,國家風險(Country Risk)是重點關注對象,國家風險的研究範疇經曆了一係列變化,從一開始重商主義下的貿易限製風險,到後來殖民地擴張下的戰爭與政治暴亂風險,再到跨國借貸興起過程中的金融風險,以及大規模海外直接投資下以政治風險為主的國家風險,最後到當前間接投資迅猛發展過程中衍生出的主權信用風險,伴隨著的是對貿易、投資等領域的影響。國家風險的內涵也逐漸擴大到跨國貸款以外的經營活動,被定義為在對外投資、貸款和貿易活動中,投資東道國的危險程度。進一步地,梅爾德倫(Meldrum)開始關注跨境業務中國家風險的來源,將風險定義為因經濟結構、政策、社會政治製度、地理和貨幣等方麵的國別差異而產生的不確定性風險。①
遵循這一定義,國家風險被劃分為不同類別。影響國家風險劃分的因素,既有來自政府主權行為的因素,也有來自社會民眾組織、行業協會的因素;既有來自經濟方麵的因素,也有來自政治、宗教、社會等方麵的因素;既有人為因素,也有自然災害因素。布歇(Bouchet)等人將風險分為社會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自然風險,而社會政治風險又分為社會風險、政府決策風險和政治風險。①1984年開始發布的國際國家風險指南(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ICRG)則將國家風險劃分為社會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和金融風險。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2004年對國家風險做了詳細分類,主要分為5個基本要素:由債務人的政府或政府機構發出的停止付款的命令;由經濟事件引起的貸款被製止轉移或延遲轉移;由法律導致的資金不能兌換成國際通用貨幣或兌換後不足以達到還款日應該有的金額;任何其他來自外國政府的阻止還款措施;包括戰爭、地震、瘟疫和洪水等方麵的不可抗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