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黨人主辦的《民報》與梁啟超主辦的《新民叢報》圍繞滿漢關係爭論的第二個問題是,如何看待滿族入關、清朝取代明朝的曆史。
革命黨人宣傳清朝推翻明朝,入主中原,係為亡國,聲稱:“彼滿洲者,對於明朝則為易姓;而對於中國,則為亡國之寇仇。”他們反對梁啟超以國家構成三要素——國民、領土和統一之主權,將清朝取代明朝僅僅看作中國傳統的改朝換代,看作統攬統治權者之更迭,指出此一說法適用於繼嗣、禪讓之時,適用於殷之代夏,周之代殷,漢之代秦,唐之代隋,宋之代周,而不適用於蒙古之滅宋,滿洲之滅明,“以其非中國之臣民故。其人民既非中國之臣民,則其權力亦非中國之權力。非中國之權力,而竟行之於中國之領土,被之於中國之臣民,則其權力之所及,即破壞中國之權力,而自樹植其權力也。故於此時,凡處於彼權力之下者,即為亡國之民”①。他們批評梁啟超將滿族當成中國臣民犯了五個曆史錯誤:(1)以“滿洲”侵入之曆史,等諸儲貳繼嗣之曆史;(2)以“滿洲”侵入之曆史,等諸權臣篡竊之曆史;(3)以“滿洲”侵入之曆史,等諸國民革命之曆史;(4)以“滿洲”侵入之曆史,等諸挪威迎君之曆史;(5)以“滿洲”侵入之曆史,等諸豐沛承寵之曆史。②
革命派雖然也承認滿族居住地建州衛為明朝的羈縻州,向明朝稱臣,接受明朝的敕封,但他們認為“滿洲之稱臣於中國,乃以殊方異類之資格,而非以中國臣民之資格”,因此仍不能算作中國之臣民,指出:“滿洲自努爾哈赤稱帝以前,受天朝羈縻,弱則戢服,強則盜邊,未嚐以齊民自居,而明之待之亦以其為殊方異類,第綏靖之,使不為邊患而已。其域既非內地,其人複異齊氓,此如匈奴呼韓邪單於嚐稱臣於漢,不得謂匈奴族類,遂為中國之臣民也。”③再者,“中國自明以前,包孕異類,亦至繁矣。然必同化者,乃真為中國人。滿洲語言文字風俗皆不同中國,不得謂為中國人也”④。此外,革命派還根據近代國籍法理論,認為由於滿人在明代未嚐編入中國國籍,因此不得列為中國人,指出“稱臣者,不過偶然為名義上之屈服,而未曾稍有永續的從屬關係,不得執此以為臣民之資格已定也”⑤。並且,滿人也拒絕承認自己為中國人,讀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上諭,“始終未嚐以明之臣民自居。其言滿本大金,金本靺羈,相繼代興,與中國漢唐宋明無異,是未嚐以清繼明,乃以清繼大金,金繼靺羈耳”。因此,滿人在入關前和入關後與中國的關係,位置雖不同,但皆非中國之人民,入關前為國外之人民,入關後為戰勝之民族;“滿洲”建國以前為中國之羈縻州,之後為中國之敵國。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