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個曆史悠久的詞匯,東西方對“文化”一詞均有所描述,內容也有相近之處。
在古代中國,“文化”本指“以文教化”“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賁卦·象傳》),這可看作“文化”的原始提法。“文化”作為一個整詞出現,是在西漢以後,“聖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後武力。凡武之興,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後加誅”(《說苑·指武》),“文化內輯,武功外悠”(《文選·補之詩》)。從這裏可以看出,在中國的語境中,“文化”一詞的最初含義與武力相對,也是文治教化之意,側重於對人的化育。而在西方,“文化”(Culture),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l,原義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育,“Cultural原義有神明崇拜、土地耕作、動植物培養及精神修養等含義”②,“Cultural”“從16世紀初,‘照料動植物的生長’之意涵,被延伸為‘人發展的曆程’”①。這一時期,“文化”一詞所針對的對象也包括了人,文化內在地包含著對於人類生長及生活方式的參與以及指導過程。可見,“文化”一詞的中西兩個來源,都具有培養教化之意。
由文化的最初含義可以看出,文化一詞主要包含三方麵的內容:
第一,物質維度,不論是“以文教化”還是耕作、對於動植物的培養,都體現出物質方麵的含義,教化不僅僅是說教,內在地包含著對於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指導過程,而耕作、動植物的培養則更為明顯地體現出文化的物質性屬性;第二,精神維度,文化教化與神明崇拜、精神修養等則涉及文化對於人類精神方麵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改變人們的信仰或精神意識從而實現人們精神的改變,以適應教化者或培養者的目的;第三,政治維度,文化的教化和培養都是一個過程,具有一定的指向性,是將某物培養教化成適合某種目的的過程,對於人類而言,這種目的明顯就是政治目的。可見,“文化”一詞自誕生之始,就是一個表示物質和精神發展過程的概念,文化的物質屬性和精神屬性是文化的兩個基本屬性,而政治屬性內在地包含於二者之中。